第76章 毒品控制-《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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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安知道了,在书柜后面,有一个隐藏的空间!

    这个空间很可能藏着毒品!

    题安在书柜上寻找着机关。

    果然,一本不起眼的书后面,藏着一个红色的按钮。

    书柜从中间一分为二,呈现在题安眼前一个暗阁。

    暗阁里有个沙发,沙发前面的茶几上,放着几包白色的粉末。

    路风确实在吸毒,经纪人美姐一直都知道!

    题安将暗阁里的证物,摆上证物牌,拍照取证之后拿回了警局。

    审讯室。

    题安目光如炬:“你知道刻意隐瞒事实,跟做伪证一样,要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吧?”

    美姐支支吾吾,“您指的是什么?

    我没有做伪证啊,我说的都是事实。”

    题安说:“还不说实话吗?

    我们已经获得了题风吸毒的证据。”

    美姐试探地问:“我能行使缄默权吗?

    我能等我的律师来吗?”

    题安严肃地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

    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的行为决定你是否构成犯罪。”

    美姐慌忙说:“我说我说。

    我把我知道的,都说出来。”

    题安点头示意梁落,可以开始记录。

    “路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吸毒?”

    美姐想了想,“我是十年前开始带的路风。

    那时路风二十六岁左右吧。

    但我们网上统一的说法,路风都是二十三岁。

    吸毒,大概......大概是一年前。”

    题安问:“路风的吸毒史是一年?

    他是怎么样染上的毒瘾?”

    美姐不安地舔嘴唇,“我不知道他怎么染上的毒瘾。”

    题安用笔敲敲桌子,“fbi的微表情专家说,对问题的生硬重复,是典型的撒谎。”

    美姐慌忙改口,“我知道一点。”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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