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错误的使用方式-《海贼之电闪雷鸣》
PS:不好意思,有事所以中断了许久,好在刚开始没几天,就继续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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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已经过去了好几天,但每次回想起索诺的话,萧亚都还是要再次提醒自己,千万不要自以为看过漫画就小瞧这个世界的任何人,因为这不里是围绕着一条船的世界,而是一个自行运转的世界,远比漫画中所展现出的场景要大,也要真实!
当时只是礼貌性的对“三个孩子这么小就失去了亲人”表示惋惜,船长索诺就从反应中察觉到几个人只是偶遇的真实情况,并进一步由此对萧亚的性格特点作出了分析,从而得出“这家伙是个会照顾跟自己没有关系的小孩那种蠢‘好心人’,所以对于商船进行抢劫可能会有所反感”的结论,居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尽管发现了商船却没有攻击。
说实话,对于这个判断,哪怕是萧亚自己也不得不承认是正确的,因为他设想了下,如果是海贼火拼的话,他大概还能无所谓,可要真的攻击商船,即使是已经上了“贼船”,但可不表示他就能置之不理,而且,商船也是船,到时候,坐谁的不是坐呢?所以,真的很难说自己会不会跟那些海贼开打,毕竟自己的优势似乎很大……
然而,索诺作为一个见面没几天的陌生人,便能将自己的反应分析到这种程度……细思恐极啊!不是见闻色霸气,却胜似见闻色霸气,在萧亚看来,比起那些什么可习得霸气来,这才是真“霸”,想学都没得学!
甚至,对于当时那“礼貌性的惋惜”,究竟是不是饱含深意的“试探”,萧亚直到现在都无法确定,他只知道,这个世界很大,里面能人很多,自己嘛,至少对靠智力对抗已经绝望了,根本不是一个层次上啊。
而且还不止于此,对于一个人的身体素质来说,除了智力的话,就是体力了,当然,对于现在的萧亚来说,还要加上响雷果实的力量,虽然对于这方面他还有点自信,以目前的水平对付脑子和实力都一般的家伙应该没啥问题,但要说更进一步,恐怕还力有未逮。
而且,就象加亚岛上的屠杀一样,这里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有自己的自然法则和规律,并且,不仅仅是由恶魔果实这种不科学的东西,在很多方面也同样表现出来,至少,牛顿同学在这里就算被苹果砸死,也不可能总结出万有引力定律,因为,这里的力学体系显然并不遵循地球的规律,路飞那个家伙挥动巨型黄金球在空中乱舞,打出“橡皮烟花.黄金牡丹”,把雷云给打散的景象可是深深烙印在艾尼路.前,萧亚.现的脑海里!要是按照牛顿力学,无论路飞的力气有多大,这都是不可能发生的。
依据牛顿第二定律,“物体在受到合外力的作用会产生加速度,加速度的方向和合外力的方向相同,加速度的大小与合外力的大小成正比,与物体的惯性质量成反比”,以及第三定律“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在同一条直线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在这种力学体系下,即使路飞的力量足以使黄金球的运动状态发生变化,质量远小于黄金球的他也会因为改变黄金球运动状态的反作用力而使自身产生更大的加速度,换句话说,他大力挥动拳头的结果,应该是黄金球原地不动,而自己高速反向飞离才对!事实上,路飞的“橡皮烟花.黄金牡丹”就相当于大炮开火,炮弹原地不动,而大炮飞向远方……然而,据萧亚所见,即使是这个世界的大炮射击时,也不会出现如此诡异的景象啊?!所以,牛顿同学,你还是安心卖苹果去吧。
好在虽然力学体系已经面目全非了,但至少在响雷果实的领域,电学方面,起码在宏观层面上,还没有超出萧亚的认知,所以说,高中物理没白学,还有潜力可以挖,只是,这也不全是好事……
比如说,之前在交易所那个遭雷劈的家伙,虽然当时全身焦黑,四处冒烟,但从萧亚所感应到对方的身体反应情况来看,其伤势离死还远着呢,就这杀伤力,还好意思跟那些拳碎高山,脚裂大地,刀劈大海的怪物们相提并论?当然,萧亚也没有出全力,来什么“一亿伏特”就是了,但关键并不是这个,而是,直接向敌人释放雷电这种用法,它就是如此不给力啊!
如果在两根电极之间加很高的电压,并把它们慢慢地靠近。当两根电极靠近到一定的距离时,在它们之间就会出现电火花,这就是所谓“弧光放电”现象,雷雨云所产生的闪电,其实从原理上也是“弧光放电”,只不过它的“电极”是雷雨云罢了,确切的说,是云中所聚集的电荷达到一定的数量时,在云内不同部位之间或者云与地面之间就形成了很强的电场,达到足以把云内外的大气层击穿的程度时,于是在云与地面之间或者在云的不同部位之间以及不同云块之间激发出电弧,并释放出闪光,被人们看到,就是“闪电”了,而电弧的高温急剧加热空气,引起剧烈膨胀所产生的爆鸣,则是雷声。
由此可知,如果没有足够的电场强度,根本不可能形成闪电,而高电场强度也就意味着高电压,所以,雷电首先必然是高电压;但仅仅有高电压的话,还不足以产生强大的闪电,因为要形成电弧闪光与空气爆鸣需要电流,否则即使形成闪电也会很细、很暗、声音很小,所以,光柱很粗、亮度很高、声音巨大的闪电,其电流非常大,也就是说,强大的闪电既是高电压,又是高电流,据说一次闪电的电压可达到上亿伏特,瞬间电流可达到几十万安培!雷电才会产生那雷声隆隆、电光闪闪的壮观景象,异常拉风。
但是,倒霉的就是这个“但是”,因为是单纯依靠自然积蓄的电场,所以闪电的持续时间很短,大约在几十毫秒的范围,由于放电时间极短,于是闪电功率的纸面数字看起来极高,可以达到数十万千瓦,但与时间结合在一起的话,总能量就远没有那么吓人了,大约是个10~15兆焦尔的水平,按照1度电为3.6兆焦尔换算一下,只相当于几度电而已……
虽然似乎很不可思议,但功率与能量配合上时间就是这么神奇,其实很多事情都是如此,比如Glock手枪枪口动能为500焦耳,可换个描述,就是以500牛顿的力运动1米所做的功,或者重量为500牛顿,也就是51千克多一点点的物体,在距离地面1米处的势能,被格洛克手枪顶着枪口打一枪,哪怕是打在四肢上,血光四射都是必不可少的,但在足球场上争头球的时候,一百多斤的运动员掉下来砸在其他人身上,则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骨碌爬起来接着满场跑,有裁判可能判对方犯规的情况下除外……
实际上,从这个角度来看,艾尼路对响雷果实的开发已经远远超过自然界雷电的威力了,否则怎么用电流雷冶金呢?都是雷电,谁见过避雷针神马的被雷电给炼了的?
但即使艾尼路所能释放的能量已经超过了真实的闪电,可他在很多方面都无法忽视电流的物理特性,比如,作为纯能量形态,电流本身的物理伤害极低,事实上,闪电对物体所产生的破坏几乎完全依赖于电流的热效应,以及热物理效应,也就是依靠电流所产生的高温和物体由于高温作用所产生的物理变化。
以雷击树木为例,当电流通过树木本身时,所产生的高温会导致就是树木碳化,甚至燃烧,这就是热效应的表现;而树木体内,以及缝隙中所包含的水份则会因为高温而急剧气化膨胀,产生类似爆炸的冲击,使树木爆皮、甚至断裂,则属于热物理效应。
由此可知,单纯依靠雷电所产生物理破坏,对物体性质以及形态都有相当的要求,像树木之类有机物质,具有适当导电能力、富含水分、可以燃烧的物体就相对容易被破坏,而像岩石、金属之类,以及电阻极高或极低的,如果有缝隙的话还能指望通过对其中的空气和水分热膨胀撑一下,要是实心、没有缝隙的……谁见过雷电把完整的石头劈开的?
因为作用机理的原因,雷电对于物体的纯物理伤害非常难看,那它对于富含水分、松软导电的人体又会造成什么样的杀伤效果呢?能不能产生烧焦、爆裂的效果呢?
在当年上学的时候,萧亚曾经深深被一种物理题型所困惑,输电线路为什么用高压电就能降低损耗?按照功率计算公式,电路电阻一定的情况下,提高电压,则损耗功率应该也同步增加的说啊?终于有一天,他才明白过来,输送线路损耗应当视为电阻作功,此部分功率计算公式与电流强度有关,而功率一定的情况下,电压越高,则电流强度越小,输送线路所产生的电阻功率也越小,换言之,因为被浪费掉的功率少了,所以高压电的输送效率就高了。
而从本质上说,雷电与输电线路是相同的,都是电流运动,只不过输电线路产生的能量叫损耗,而雷电的杀伤效果则完全依赖于“损耗”,电流能量被“损耗”的越厉害,作用于目标的能量也就越多,可是如此一来,从这个角度来看,不改变总功率的情况下,单纯提升雷电的电压,对于杀伤目标这个角度来说,似乎会产生反效果?
此外,当使用雷电攻击人体时,所需要面对的问题还不止于此,在正常情况下,人体作为电的良导体,在接触到电流时可以让其通过,或者说,会成为电流的主要路径,但是,在被雷电击中时,却会发生与普通,或者说低压电流不同的情况,这是因为雷电的电压极高,足以击穿空气,没办法,相比于常见的“低压”电流,空气击穿电压是雷电的“起步价”,否则也无法产生闪电电弧了……于是,相对于人体这个“导电体”来说,空气反而是雷电更加“顺畅”的通路,并且“水往低处流”这句话事实上可是适用于几乎所有的能量形式,电流自然也不例外。
所以,当雷电击中人体时,其绝大部分能量都会从体外以闪络的形式通过,只有极少部分会通过人体。以一次典型状态下的雷击为例,即使雷电电压为五百万伏特,电流为千安培级,功率将高达五百万千瓦,但在击中人体后最终通过人体的电流不过十千瓦左右,再考虑到雷电的持续时间,总能量就更是少得可怜。
之所以会只有如此少的电流通过人体,正是因为闪电电压极高,足以击穿空气从而通过电流的原因,所以根据电压原理,雷电作用于人体这部分电流只与空气的击穿电压、人体电阻以及电流在人体内路径对应体外电弧长度有关,而与外加电压和电流无关……所以说,用雷电劈人的话,单纯依靠雷电流对目标所产生的杀伤效果与释放的雷电电压并不是成正比的线性对应关系!因此,尽管被雷劈的黑不溜秋,四处冒烟虽然视觉效果不错,但杀伤力嘛……这不是简直,而是天生自带人形描边属性啊!
当然,人不是实心石头或金属,而且有心跳、带呼吸的活人更要有一系列的生理活动作支撑,所以通过雷电对人产生杀伤也没必要非得烧成焦炭,只要电流将人体生理活动打乱,就足以产生严重的后果,如雷电流通过心脏会造成心脏麻痹而使血液循环停止,通过脑部则可能会造成神经系统紊乱而停止呼吸,但问题是,这些伤害都非物理**质损伤,而是强电流对人体自身神经系统扰乱所造成的暂时现象,只要有正确的紧急应对,就有很大几率抢救成功,从而挽救生命,此外,如果被劈的人命够硬,即使放着不管也没事,哪怕是浑身焦黑,四外冒烟,口吐白沫什么的,貌似也不比“断了几根骨头,鼻梁,上臂和锁骨全碎,失血量稍微超过了致死量,血压差不多没有”更危险到哪去……
用闪电劈人神马的,完全没有致命一击效果,绝对是错误的使用方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