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八三章 流年(中)-《官居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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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陈五事疏》以后,另一件事情也刻不容缓了。那就是高拱去后留下的权力空白,需要马上填补。

    先,高拱原先除辅外,还兼任吏部尚书。现在天官出缺,经由廷推之后,朝中最负重望的大臣杨博,接任了这个职位。

    这时候,久病的大学士高仪去世了,加上张居正病休,内阁中只剩下沈默与张四维两个。增补大学士刻不容缓,经过廷推之后,吏部左侍郎魏学曾、礼部左侍郎诸大绶、右都御史6树声入阁。

    高仪还空出了礼部尚书,由南京礼部尚书孙铤接任。

    在这一系列人事变动中,沈默始终谨守着廷推的原则,并未干涉过人选的确定,并且通过圣旨明确规定,今后凡是四品官员的任命,必须由吏部尚书主持会推,三品以上官员,必须经由内阁大臣和部院长官廷推方可任命,其他方式无效。

    这本就是约定俗成的规矩,沈默只是以圣旨的形式,将其法令化和确定化。而且沈默凸显了吏部尚书的职权,并未使内阁一家独大,而是实行中枢机构的二元制,即天官和辅分权制衡,这让杨博十分的满意,也堵住了说他要独裁的悠悠众口。

    在入阁人选上,除了诸大绶之外,魏学曾和6树声,都不算沈默的亲信,这又让人看到了辅大人的一颗公心。然而实际上,魏学曾号称大炮,6树声是嘉靖二十年的会元,都是出了名的道德之士,两人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没有私党,也不会结党。

    一个月后,刑部尚书马自强致仕,由本部左侍郎孙鑨接任。诸人以外,工部尚书朱衡、左都御史葛守礼留任。至此,京中内阁、六部和都察院的大僚确定下来,沈默便适时推行他的‘以用舍刑赏还公论’,规定但凡军国大事、国策制定等朝廷重大事项,必须经由廷议,如果无法议出结果,则以投票决策。像廷推一样,廷议自来就有。至于投票决策,这也不是新鲜玩意儿了,当年‘封贡议和’之时,高拱便玩过这手,当时便十分顺利的推行,现在沈默将其固定下来,自然也没什么阻力。

    最初百官担心,沈默将司礼监手中的权力收归内阁,会不会展开前无古人的独裁,那样不管他沈阁老多么德高望重,百官也不会跟他合作的。但是沈默将最重要的人事权和立法行政权再次从内阁分出,交由公卿大臣共同决策,这下子就迥异于高拱那样的独裁者,反而给人以推诚布公,集思广益的感觉,这是他少受非议的重要原因。

    然而只有对朝政最谙熟者才会明白,沈默仍然掌握着说一不二的权力,因为在六部之中,沈默的同门亲信,便占据了兵、刑、礼三尚书,以及十二位侍郎中的七人。无论是廷推还是廷议,都有人数过半的优势,这样无论他想做什么,还是没有人能反对。

    不过这终究让大家看到了希望,再不是严嵩、高拱时期那样的一言堂——只要你有足够资格参加廷推,就能参与进国家大事的决策,这样最低可以保证自身的利益,最高可以决定国家的走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毕竟在之前,大家已经做好辅独裁的准备,现在沈默却把权力与大家分享,虽然他仍然占大头,但大家都视之为天经地义,至少在目前这个阶段,都是很满足很满足的。

    这是对高级官员的安抚,对于中下层官员,相大人的精力,主要放在了解决京官的生活问题上……隆庆六年十月,有大臣上书言事,说礼部的六品主事,因为家贫,母亲去世无法丧。为此,沈默要求有司调查在京官员的生活状况,得出的结果令人大吃一惊——六品京官的薪俸,居然比不上京城做粗活的苦力。而且大明至今还在执行二百年前,太祖皇帝制定的薪俸标准。二百年间,物价翻了几翻,尤其是最近几年,各种物价连番上涨,官员的薪俸更显微薄——还是以人数最多的六品官为例,把每月全部俸禄拿出来买米,刚够一个五口之家糊口,但油盐酱醋茶哪样不要钱?还有那么多的人情世故呢?

    沈默在给皇帝上书中说,薪俸过低,使但有职权者,无不吃拿卡要,曰不如此无法养家也。然而大多数官员并没有贪赃枉法的机会,生活极为寒酸,甚至要妻儿做工贴补家用。这就造成了一种怪现象,只有敢下黑手者才能过上好日子,越是清廉自守者,就越清苦难捱。遂使贪污受贿为正途,使清廉自守为无能。长此以往,风气大坏,传之地方,则百姓亦深受其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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