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三千鸦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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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儿,我会陪着你,你要怎样,我都陪着。只是魂灯不可能。”

    她猛然抬头,目光真像是要杀人一样,傅九云坦然受之,丝毫不闪避。她的目光便渐渐软下去了,已经用尽了所有气力和勇气,她紧紧闭上眼,大颗大颗的眼泪掉了下来。他伸手去接,手却被她用手按住,贴在脸上。他的手很温暖,也很温柔,一旦靠近就不想再离开。她讨厌这样软弱的自己,但她没有办法。

    傅九云坐在她身边,染血的长袖盖住她肩膀,把她的脑袋按在胸前,襟口很快就被染湿了。不知过了多久,久到傅九云以为她睡着了,正要躺下陪她一起睡,忽听她带着鼻音轻声说:“……毒,解了没有?”

    他这才想起她问的是相逢恨晚的毒,心下微微酸楚,她原来都记得。

    “那点毒,还毒不死大人我。”他语气轻松,开个玩笑。

    覃川仰起脸,眼睛红红的,还有点肿,不过已经没有泪水了。她犹豫了一下,别过脑袋低声说:“那……伤口呢?”

    他自嘲地看看肩上,血已经不流了。他出来得匆忙,没带什么灵丹妙药,涂上去的药也没有太大的功效,伤口处高高肿了起来。

    他说:“没事,不疼。”

    她又不说话了,睫毛还沾着细细的水滴,微微颤抖。傅九云的心也跟着抖,情不自禁地想用指尖触摸那蝶翼般的轻盈。她突然哑着嗓子说:“我这里有药。”

    她确实带着许多好药,乾坤袋里的东西简直比聚宝盆还多,有个小瓷瓶,里面装的尽是指头大小的白色药丸,傅九云一嗅味道便知是上好的伤药,用水化开两粒,涂在伤口上,一夜过去伤口就可以愈合。

    覃川跪坐在他面前,替他把外衣脱了,微凉的手指擦过他赤裸的胸膛,傅九云呼吸骤然一乱,忽然握住她的手,掌心的热度几乎要烧灼她的肌肤。她垂着头,唇角有个模糊的笑靥,带着久违的调皮,小声说:“你倒真是精力充沛,血都流了那么多,还要做什么?”

    他万般不甘地放开手,自嘲似的笑道:“……下手轻点,我怕疼。”

    她果然就动作很轻,指尖触在伤处,像微风吹过去,尚未来得及感到疼痛便消失了。傅九云有些心猿意马,盼她别那么快涂完,还盼她用力些,这么挠痒似的触碰实在令人心痒难耐。

    月光攀上窗棂,他们两个人的影子绞成一股,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像是再也分不开了一般。覃川心底有一种无言的喜悦,还有一种淡淡的无奈。她说:“九云,你觉得一国的公主,应该是怎样的?只需要打扮好看点,仪态摆得漂亮些,在人前显示皇家威仪就可以了吗?”

    傅九云没有回答,他好像睡着了,脑袋微微垂着,面容被阴影笼罩。

    “我以前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也没人告诉过我。后来大燕灭了,先生和我回去探望过一次,那里到处以妖为尊,只因为天原国信奉妖鬼之王。那些普通的子民每年都要向上进贡人菜……你知道什么是人菜吗?就是把人当作一道美味佳肴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妖魔们。很荒谬是不是?可它是个活生生的事实。

    “回去之后,我一直在想,以前我是大燕的公主,受万人景仰,到底是凭了什么?我又为他们做了什么?我到底有没有资格被我的子民们曾经那样拥护?

    “你说,我用魂灯魂飞魄散永生永世受苦,不值得。对覃川来说,确实不值得,她只是个普通的没有亲人的姑娘。不过在成为覃川之前,她先是大燕的帝姬。在帝姬的心里,这是千万分值得的事情。”

    药涂完了,上好的伤药,里面加了一味戏仙散,顾名思义,就连神仙不小心着道也会不知不觉陷入沉睡,雷打不醒,足足睡上五个时辰才会自己醒过来。原本她是打算在香取山走投无路的时候用的,想不到居然会用在傅九云身上。

    覃川替他穿好衣裳,小心把他放倒睡在枕头上,看着他祥和的睡颜,心里有许多话想说。想告诉他,放猛虎咬他只是一时气急,并不是想杀他;还想说,在香取山的日子,因为有他,还有翠丫那些可爱的人,她才能真正笑出声。好几次在梦里遇见过他,那时的心情是久违的轻松愉快。

    她还想说,他要陪着她,实在是很美好很贴心的诺言。

    还想说……

    想说的话真的太多,只是都说了,她就要舍不得。她曾想过,熬过这些年,该死的时候就可以解脱了。可是最后这一年,她过得很美好,所以她现在已经满足了,至少不是满怀怨气地离开。

    覃川将魂灯自他怀中轻轻取出,重新放入乾坤袋。

    换好衣服,她忍不住回头再看一眼傅九云,似是依依不舍。

    放了两只白纸唤出的小小灵兽守在他身边,以免出现什么意外。覃川看了他最后一眼,终于决绝地关上房门。

    这一次,是真正地离开了。

    说是离开,覃川倒有些被傅九云追怕了,此人说话虚虚实实,天知道他到底是怎么从香取山那么远追出来找到自己的。她在镇子周围绕了三四天,腹稿打了一张又一张,为自己不幸再次被抓住之后做好万全的准备。

    三四天过去,毫无动静,他大约气得去天原国守株待兔了。覃川这才骑着小小毛驴,不紧不慢往西边去。赶到老先生的墓前,正是二三月间,草长莺飞,老先生的坟上不单长了野草,还开了一片野花,欣欣向荣,倒也热闹。

    覃川索性把坟上的杂草稍微修剪一下,那些花儿就留着,想必先生也欢喜。

    花了二两银子,从村东头请个戏班子,再添几坛好酒、半斤牛肉。覃川在吱吱哇哇乒乒乓乓的大戏声中,坐在坟前大快朵颐,路人无不侧目观之。说到底,她如今这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厚脸皮,倒是跟着先生学的,他临死前什么也没交代,只笑眯眯地吩咐了一句:“来扫墓的时候,记得带美酒牛肉,如果有唱大戏的更好。”

    覃川面不改色喝了四坛酒,连一丝儿酒气都没发,看热闹的戏子们倒有些脸色发白。第一次见到个活生生的酒桶,还是个很漂亮很柔弱的酒桶。吃饱喝足,她拍拍手就站了起来,朝坟墓行个礼,说:“先生,这是我最后一次来看你老人家了。以后坟头长草,坟尾开花,我就不能替你打理了,先生莫怪。”

    把戏班子的钱结了,跨上小毛驴正要走人,忽听后面传来一阵惊呼,回头一看,原来是几只圆头圆脑的桃妖风尘仆仆地赶路。以前她跟先生住在这里的时候,还上山跟他们玩过,讨了许多桃子来吃。

    这里的桃妖性情温和,待人从来都是极好的,可是看村民们的表情,竟像是惊恐多一些,这才是奇了怪了。如今的世道,人妖杂居,什么稀奇古怪的妖魔鬼怪在外面堂而皇之地走路,都不会有人瞥一下,短短几年,世道变了不成?

    覃川骑着小毛驴迎上去,笑问:“桃子哥哥要去哪里?”

    为首的桃妖一见她便眼泪汪汪,恨不得扑上来熊抱:“小川!还是你好!这些日子咱们委屈呀,大家伙见到咱们都只会吓得尖叫,好像要吃他们似的。冤枉呀!天底下谁都知道咱们桃子最好了,从来不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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