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灵犀-《浮生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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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到灵犀剑,然后打开它。否则,你就一辈子在北宋端盘子吧!”

    “打开它?什么意思?”

    “‘心中有眼,眼中有心。’记住这两句话,灵犀剑,只有两个人才能打开。好自为之!”

    “师父!别走啊!”丁小错睁开眼,猛地坐起身,一头冷汗。彻底清醒后,映入眼帘的是一方幽暗的山洞,壁上生满潮--湿--的青苔。北堂垦站在洞口凸出的石台上,抬头仰望——运气不错,刚刚好有这么一块凸出的山壁借助他们俩。如今,想再回到山顶,起码得休息一个时辰。

    踉跄着走到洞口丁小错对北堂垦的第一个问题是,我们死了没有?第二个问题是,你把灵犀剑给了谁?北堂垦坐下来,闭目养神,继续当她不存在。

    刚才,九厥传递给她的话,言犹在耳,在北宋端一辈子盘子,这种结局太惊悚了。丁小错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不再嬉皮笑脸,“能不能帮我?我只是……想回家而已。”北堂垦睁开眼。

    “这里不是我的世界。”她皱眉,咬着嘴唇,抬头直视他的眼睛,“聪明的人能从对方眼睛里分辨真实与谎言。我解释再多也未必有用。只希望你可以相信我一次,哪怕我们才刚刚认识。”

    他们真是刚刚才认识的么?他突然在心里问了一个自己都觉得愚蠢的问题。“我会拿回灵犀剑。”说完,他又闭上了眼。

    他运功调息,她安静一旁。越看这男人的脸,她越不愿把视线挪开。并不是因为他好看……一些奇怪的东西在心底蠢动,想埋藏已久的种子,迫不及待要破土而出。

    北堂垦要去的地方在关外,曲曲折折,离汴京足有三十日路程。他的未婚妻,还在那片叫“不尽原”的荒漠上,等着他去带回。

    汴京城外,他要丁小错留在京城,待他归来之后,必将灵犀剑带回。丁小错不肯,她要同行。

    那晚,他背着她,从山崖下层层跃上,他宽阔的背脊,毫无隔阂的地感触着丁小错的每一次心跳。万丈深崖,因为他的体温而变的不足为惧。曾几何时,仿佛也是这样,她一言不发地伏在他的肩头,任由他带着自己,去任何一个方向。可是,他们不是才刚刚相见的陌生人么?自己,是不是哪里出了毛病?

    “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她拍胸脯保证,“而且,这一路山高水远,有个人陪你聊天儿也好啊!”

    “我不喜欢说话。不需要谁陪我聊天。”他翻身上马,“去不尽原,路途遥远,地势险恶,你这种弱不禁风的小孩子是吃不消的。在一间客栈等我。”说罢,不容她反对,他绝尘而去。

    这么多年来,他习惯了独来独往。玉面鬼王,是江湖中人送他的名号,江湖中没有任何一人能让北堂垦替他做事,给再多报酬都不行。但有一个人除外,只要是她想要的东西,北堂垦必会全力以赴替她拿到,包括皇帝头上的明珠。这个人,就是叶霓裳。她是普通珠宝商人的女儿,北堂垦青梅竹马的恋人,当年北堂垦父母双亡,是叶霓裳的父亲收养了他,还把这个掌上明珠托付给他。后来,叶家因故从京城迁至雁门关附近,远离江湖,不沾世事。

    传说叶霓裳姿容明媚,艳绝人寰,想一亲芳泽的狂蜂乱碟从不曾断绝,可是碍于北堂垦的名号,对美人,这些家伙也只敢远视,不敢冒犯。但终还是有人敢冒大韪,一夜间突破了防卫重重的叶宅,绑走了叶霓裳。在给北堂垦的信里,只有一个要求——用他的灵犀剑换叶霓裳的姓名,以及清白。落款者,赵四。

    赵四是谁,他没兴趣。他只要叶霓裳平安。其实偶尔想想,对叶霓裳好,更像习惯与义务,与感情似乎没有多大的关系。但,他最终还是会娶她的。叶父临终前,他亲口承诺要照顾叶霓裳一生一世,今年上元灯节,就是他二人完婚之日,如今看来,婚期只能延迟。交出灵犀剑的瞬间,他曾有刹那的反悔之意,这把剑是父母留下的遗物,父亲临终前同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此剑,当用北堂家的性命相护!可是,为了她,他终是交出了灵犀剑。此去无尽原,北堂垦有一种危险的预感。

    白马奋蹄,踏起一路尘土,晨曦之下,北堂垦朝着目的地快速前进。转过一条蜿蜒山路,北堂垦突然一勒缰绳,白马尖利的嘶鸣一声,前蹄腾空,若不是他骑术精良,只怕早被甩下马背。

    丁小错毫无预警地站在他的必经之路上,双手大开,整个人成大字型,拦住了他的去路。扬起的马蹄离她不到半尺。北堂垦怒斥:“不要命了!”

    “带我一起。”丁小错垂下脑袋,揉着衣角,撇着嘴,要哭的样子,“别人吓我一个人。”对付北堂垦这种霸道男人,装可怜比什么都管用。

    于是,白马背上,丁小错放心窝在北堂垦怀-里,一路疾驰。天色渐渐暗去,开阔的荒地上,除了他们的马蹄声,还有远处野兽的嚎叫,以及如刀的寒风。衣衫单薄的丁小错冻得瑟瑟发抖,扬起的风沙打在脸上,刺刺地疼。她开始真诚地想念自己的家,包括那个可恶的酒鬼师父。如果她安全回归,一定会跟那些成天沉迷在穿越小说里的傻姑娘们说,珍惜生命,远离穿越!正胡思乱想之际,北堂垦突然在一块寸草不生的山坡上停住了马。

    丁小错转过僵硬的脖子,狐疑地看他。他放开缰绳开始解外衣的衣扣,边解边用一种相当不纯洁的眼神盯着她。这这……她现在的身份可是个男人呀!!!

    “喂喂,你要干什么……”丁小错本能地护住自己的前胸,紧张地嚷嚷,“我没有断袖之癖的!”

    呼啦一声,他的外衣“飞”过来,将她的身-子严实地包了起来,北堂垦还顺手牵起一只衣袖,绕在她的脸上充作面巾。三两下的工夫,丁小错成了个粽子。

    “你……”丁小错惊讶地转着眼睛。“驾!”他一声大喝,继续上路。风沙不停,严寒依旧,丁小错闻着从他衣衫上散发出的独有味道,之前的寒意一扫而空。就跟着他走吧,没有目的也好,没有方向也好,有他一件衣裳御寒,有他一双\_臂弯围绕,去哪里都好。就这样,两个人走下去吧。身在颠簸的马背,她困倦的眼皮渐渐沉重……

    下凡前,月老曾告诉丁小错,“修复”比“破坏”困难千万倍。每个人的原配红线只有一根,一旦断掉想要重生,办法只有一个——你丁小错必须用尽一切办法,让这个男人的心从错配给他的叶霓裳身上转移到你自己身上。只有北堂垦真正爱上始作俑者的你,他与叶霓裳之间的红线才会断开,被你剪断的原配红线也会复生。如果你办不到,结果只有一个……生不如死。另外,还有一个附加条件,就是不可以使用任何法力干扰人心,必须以一个凡间女-子的身份,接近北堂垦,继而让他爱上自己。

    月老殿里的红娘前辈们教她,要让一个男人爱上你,跟他在一起的时间越多越好,即“日久生情”。这便是他死也要让北堂垦带上她一起去无尽原的缘由。一个月时间,够不够日久生情?

    连夜赶路,直到翌日傍晚,他们才在一条三岔路口前看到一家路旁野店。饿得快死的丁小错被他从马上抱下来扔进了店里。简陋的小店里没有客人,正在炉灶边打盹的白发老人,见来了新客,赶忙迎上来。热气腾腾的饭菜味道,渐渐浓郁。

    “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北堂垦抽出双筷子在手里旋转把玩,看了左顾右盼的丁小错一眼,“很久以前。”

    “肯定没有!”丁小错拨浪鼓似地摇头,赔笑道,“我这样的小人物,哪有那个荣幸是玉面鬼王的旧识。”

    他双眼半眯:“你怎知我的别号?”坏了,总不能告诉他,早在她下凡前就已经把他的底细查了个清楚吧。

    “我听到那绿衣女-人叫你北堂垦,江湖上谁不知道玉面鬼王北堂垦啊,加上你英俊的外表和过人的身手,你别想否认!”她强装镇静,说完马上把头转向别处。

    他淡笑,又问:“你说只有灵犀剑才能救你爹娘。你凭什么认为我会帮你把灵犀剑拿回?”

    “啊你刚不是已经答应我了么?”丁小错一愣。

    “我只答应说真话的人。”北堂垦的眼神一变,扣住她的手腕,“你给我的理由,可信度太低。”

    “痛!”丁小错叫出了声,脱口而出,“我没有恶意我只是来帮你的……”话一出口,她慌忙闭上嘴。

    “帮我?”北堂垦一把将她揪到自己身边,“帮我什么?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我……”丁小错结巴着,半晌说不出下文。正在二人僵持不下时,一声吆喝传来:“客官,您的饭菜!”

    北堂垦慢慢擦掉剑上的污迹。一片狼藉的野店里,桌椅翻倒,碎碗遍地,一条足有半人长的红脚蜈蚣躺在一片污浊的黏液里,头部有个大洞,死得很彻底。它的身上,还套着已经被撑破的人皮,一个白发老头的轮廓。

    荒山野林,总有妖精。丁小错从老头端来的菜里嗅出了古怪的味道。那些寻常的酒菜里,混了蜈蚣精的毒液。北堂垦应该感谢她,因为她及时阻止他吃掉那块喷香的卤牛肉。当然,她更该感谢北堂垦出神入化的剑法,她的三脚猫功夫,根本不是对手。他挥剑回鞘,天边最后一抹残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丁小错望着他的侧影,脑子里突然迷茫一片,那些在心里蠢蠢欲动的莫名感觉,翻腾地越发强烈。她情不自禁回忆,拼命回忆,仿佛意识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东西。

    一路来的风景,颠簸的马背,他的衣裳,三岔路口的野店与蜈蚣精,甚至此刻天边最后那抹斜阳,都在暗示她一件事——她来过。同样的路,她走过。同样的人,她见过。同样的事,她做过。但她想不起细节,唯一清晰的,有个人站在夕阳之下,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而且,他一直就在那里从不曾离开,与时间无关。

    “上马!”他在马上朝她伸出手,“天亮之前就到西河镇了。”

    夜里,飘起了零星的雪。一路上,她变得沉默。她想起北堂垦杀死蜈蚣精之后说的句话。他冷冷看着蜈蚣精的尸体,说,妖怪果然都如此丑陋,令人厌恶。他的眼里,是不加任何掩饰的鄙夷与厌弃。如果,他现在被他-搂-在怀-里的人,也是一只化作人形的妖怪,他会如何?

    丁小错紧抿着嘴唇,心事重重。她发现自己竟开始贪恋他的怀抱了。在她的记忆力,见过的帅男人太多了,却从没有一个让她有如此的感觉。这真糟糕。他们才认识几天而已。离春天还很远,她就花痴症大爆发了么?

    路过一条薄冰覆面的河水时,他停住,翻身-下马,朝河岸边的石堆走去,回来时,手上多了一个挂着冰凌的红果子,“这是酸果,冬天的荒野里唯一可食用的东西。”他把果子塞-到丁小错的手里,“你肚子里的咕咕声听起来很是讨厌。”饥肠辘辘的丁小错吞了吞口水,一口咬下去,面部表情瞬间扭曲。真酸!她强忍着咽下果肉,再吃第二口时,果肉比之前甜了,第三口更甜了。吐掉果核,他满意地-舔--舔-嘴。除了留在齿颊上的香甜,还有那么一点奇怪的感动。她分明看到北堂垦把酸果给她时,扎在他手里的小刺和几道泛红的划痕。

    如他所说,天明之前,他们终于到了一个像样的小镇,西河镇里那家小酒店里的包子真好吃啊,还有糯米酒。她吃了整整十二个包子,三碗糯米酒。他慢条斯理地吃着鸡腿,说,你是我见过的,最能吃的女-人。

    丁小错差点被包子噎死。他知道自己是女-人?

    “你……你怎么知道的?”丁小错上下扫视自己,一身男儿装毫无破绽。

    他一口饮尽碗里的烈酒,说:“一路背着你从崖下到山顶,前心贴后背,若这样我都分不清你是男是女,岂不怪哉?”

    丁小错脸一红,低下头慌忙啃包子。她窘迫的样子,有几分可爱。北堂垦的嘴角请不自禁地翘了翘,她说她是九百年后来的人,这理由着实荒唐。但,更荒唐的是,他居然有一点相信。对这个从天而降,言行出格的丁小错,北堂垦承认自己开始好奇了。

    在一本叫《月老爱情指南》的书里,有一条是这么说的——爱情,通常始于好奇。可惜的是,丁小错跟北堂垦都没看过这本书。九百年前,月老还没出版该书。

    这个晚上,北堂垦坐在房间里,擦拭着自己的佩剑,一夜无眠。无尽原,叶霓裳,还有那个神秘的赵四,在他心中来来回回。

    墙壁的那一头,躺着酣然入睡的丁小错。他甚至能想象到这个在马背上都能睡着的小妞,此刻流着口水的难看睡姿。事实上丁小错现在的确是以这样的姿态窝在被窝里呼呼大睡,他猜得一点不错。

    叶霓裳从来不会有这样“难看”的时候,她像鸟儿珍惜自己的羽毛一样爱惜着自己的美丽。她的罗裙是最完美的,细致到连绣到上头的一朵花,都盛放得恰恰好;镶嵌在上头的珠玉宝石,每个都是上品中的上品;她的胭脂水粉,是专人制作,香味,颜色,独一无二,她不允许别人跟她拥有同样的艳丽。

    他放下剑,走到窗边,推开窗户,寒风和着雪花贴到他脸上,很舒服。无尽原,不是终点,就是起点。他突然冒出如此古怪的预感。

    离开西河镇。

    第三天,他们在那片尘土飞扬的狭隘山路前,遇到了一拨正打劫一队商旅的马贼。马贼对商旅里的男人大打出手,对女-人动手动脚,她看不过去,跳出去逞英雄,却被马贼们追得鸡飞狗跳,大喊救命。

    收拾完马贼,北堂垦告诉她,不会游泳就不要去救人,天下间的闲事是管不完的。她说,能管多少是多少吧。见死不救,会内疚。他摇头。

    第五天,他们借宿在一户农家。她自告奋勇做晚饭,几个时辰下来,饭菜颗粒不见,却烧了人家的厨房。他掏钱赔偿。夜里,她敲他的房门,把一个烤得面目全非的番薯放到他面前,说是刚从地里偷来的,是烤得最成功的一个了,之前害得他没晚饭吃,当补偿好了。他看着一脸黑灰的他她,哭笑不得。

    第十天,风尘仆仆的他们,路过一处集市。她的眼睛,粘在了那些玲琅满目的货品上,尤其对那些做工精良,充满塞-外风情的女装,更是恋恋不舍。

    他买了一套给她。雪白厚实的裙衫,边缘是金线绣成的云朵,系上披风,将那连着绒绒毛边的帽子翻过来戴上,最纯净的颜色映出一张白瓷飞颊的脸孔。她抓着帽檐,冲他咧嘴一笑,说谢谢,真好看。他从没见过哪个女-子能笑成她这般难看。但,他居然有些喜欢。

    前行的路上,她的新衣随风而动,带着她身上特有的香气,淡而悠长,跟任何胭脂水粉都不一样。靠在他的臂弯里,她依然很聒噪,想到什么说什么,酒鬼师父,树妖巫婆,阿凡达。那个世界,不是他能了解的。他竟隐隐有些失落。

    第二十天,离雁门关已经不太远了。他们在一个村落里歇脚,补充水粮。村民们很淳朴,流着鼻涕的孩童们在他们身边嬉笑,新奇地打量这对外来客。

    大漠里的夕阳,比哪里都浓墨重彩。地面上起伏不止的线条,朝远方延展,与满天霞光糅合成完美的构图。她把糖块分给孩子,与他们追逐嬉闹,教他们唱歌,什么喜羊羊暖羊羊。土墙边的几只小羊咩咩叫着,把脑袋朝着歌声的方向。炊烟从村落里袅袅升起,他与她并肩坐在土墙下的干草堆上,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看着眼前如诗风景,心都止不住地开阔起来。

    在这里修一座小房子,外头围上栏杆。然后在屋后开一块地,种菜。”她歪着脑袋,晃悠着双脚,随意却又诚恳地比划着,“然后在那里,修个牛棚羊圈鸡窝什么的,还要养一只牧羊犬,然后每天带着羊群去放牧,羊儿吃草,我就坐在山坡上看书,狗狗在前头跑来跑去。”她与我说越来劲,脸颊在夕阳下偷着明媚的玫瑰色,“当然啦,身边最好还有一个人。我们牧马放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隔三差五出去旅行一下,逛逛热闹的集市,或者回到喧闹的城市花天酒地一番,沾染一点人间烟火,然后再回到我们的家,继续恬恬淡宁静的生活。”

    “以后这房子会变成一座牧场,因为他们养的动物越来越多。有个傻瓜每天都会做很难吃的饭菜,然后整天像一只乌鸦一样缠着别人聒噪不止。有一天,他手忙脚乱地给马儿接生,看着刚出生的小马,她居然又哭又笑。”他看着她一脸憧憬,自然而然地接过话头,指着前方道,“就在那里,她就如患了失心疯一样跳来跳去。”自若的神态,仿佛他真的看到了他所描述的情景。

    “我的形象哪会这么败坏!”她白了他一眼,旋即一愣,说,“咦,这些话可不像是玉面鬼王该说的吧?”

    “这样的生活很好。”他仰头倒在干草上,深深的一个呼吸,惬意的望着天空,虽是回应,更像是跟自己说话。

    一路上,在她的纠缠下,他断断续续的告诉了她许多事。包括他的身份,叶霓裳,他们即将成婚的事实。他跟谁结婚,这并不关他什么事吧?她要做的只是牢牢“粘住”他,拿回灵犀剑她就可以回到自己的世界了,这里的一切不会在她生命里留下任何痕迹。因该是这样才对。但为什么现在一些固有的,觉得不可能会有变动的念头,仿佛被那片夕阳融化了一般,开始动摇。那一场她想象中的生活,木屋,栅栏,羊群,还有那个陪在身边的人,突然从轻飘的虚无变得有了重量,慢慢沉进她的心里。如果真的可以天高云阔,木马扬鞭,岁月静好;真的可以相知相惜,携手到老……那找不找得到灵犀剑,回不回得去,又有什么关系?!她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大跳,赶紧转了话题,“你很爱你的未婚妻吧。”

    “十岁之前,我甚至讨厌她。”沉默了半响,他笑笑,“我父母与叶家是故友。他们去世之后,霓裳的爹从乞丐堆里把我找了回去。那时她是富家千金,骄傲跋扈,终日对我颐指气使。后来,也许是年龄增长之故,彼此间的感情有了变化。她对我渐显温柔

    ,而我也总想把最好的给她。这样算不算爱?”

    她摇头:“我也不知道。”他转过头,

    等疲倦的马儿吃饱喝足,他们又将踏上行程。其实他想留下来,建一个牧场,心无边界,看云卷云舒、自由自在,是他最真实的愿望。许久前他曾跟叶霓裳说过,却被她讥笑,说他胸无大志。她想要的,跟他想要的,从来不一样。

    丁小错学他的样子,躺下来看天,嘴里反反复复哼着一首老歌里的几句——

    我想起你描述梦想天堂的样子,

    手指着远方画出一栋一栋房子。

    你傻笑的表情又那么诚实,

    所有的信任是从那一刻开始。

    他从没有听过那样的曲子,但他喜欢上了歌词,也喜欢她安然哼歌的样子。奇怪的是,在那一场想象出的生活里,那个与他一同策马同行穿风踏雪的人,不是叶霓裳。

    《月老爱情指南》里有一条说的是——当你爱上一个人时,会自然而然赞同并延续对方的梦想,哪怕只是一场看似是随意的闲聊。

    无尽原上,密布着无数高大诡异的天然石柱,将这片不毛之地割裂成路径交错的迷宫。抵达的时候,是正午。

    北堂垦放缓了速度,从北面那两块张牙舞爪的巨石之间穿了进去。丁小错的眉头从未如此深锁,从她一进入这片石林开始,一种难受的压抑就像只粗糙的大手,紧紧攫住了她的心脏,有点喘不过气。

    天气并不差,可这里却是个阳光照不进的地方。身边那些嶙峋怪异的石柱,像盘踞于此的妖魔,隐匿在一片死气沉沉的颜色里,透着危险的气味。但丁小错的难受,不是因为恐惧,而是悲伤,像一滴墨掉进水里,从一个点,扩散出一整片阴霾。尤其当他们穿出石林,一块直指天空、形似出鞘之剑的山壁横陈而现的刹那,这种悲伤骤然浓重。那如剑的山壁,刺入的不是虚无的空气,而是她的心!她慌忙将头转开不敢多看,手心里沁出里冷汗。北堂垦觉察到她的不妥。

    “怎么了?”他问,怀-里的她呼吸不匀,瑟瑟发抖。

    “啊……没事。”她赶紧摇头,搪塞-道,“可能我有点晕马……”普天之下只有丁小错能创造出“晕马”这种名词!北堂垦笑出了声。丁小错愣了愣,这是她第一次听到他这样笑出来。她没回头,把头埋得更低。越往前越不安。

    一座用石条建成的,堡垒般雄伟的大宅,霸道地出现在视野之中。谁会在这片荒原上修筑如此奢华的房子?丁小错咂舌。远远的,一个人影朝他们迎来。

    叶霓裳的确是个艳惊四座的女-人。美的贵气,美的锐气。连看人的目光,都似带着玫瑰刺。她扑到北堂垦怀-里,嗔道:“怎么现在才来。”

    “没事吧?”他轻扶住她的双\_臂,不着痕迹地略略拉开两人的距离

    叶霓裳摇头,目光投向他身后的丁小错,皱眉:“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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