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白驹】-《浮生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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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把摊子摆在这里,你赚不到钱的。”我啃着苹果,对面前这个执着的老头说。

    “姜太公钓鱼,那钩不也是直的么。”老头捋着三寸白须,咧开缺了两颗门牙的嘴朝我笑,“需要我指点的人,自然会来找我。”

    下午五点的阳光铺洒下来,晃了我的眼睛,模糊了老头的面目。他本来就很黑,又穿深藏蓝的衣服,整个人仿佛阴影之下的另一重阴影。

    他怕有八十岁了,脸上的褶子都能勒死蚊子,从前天开始,他就稳如泰山地坐在那张小桌子后头,桌子上立了个小纸牌子,牌上只有一个字——占。

    我是好心。占卜算卦这样的生意,到人山人海的地方才是正经,把摊子摆在不停大门的斜对面,后无去路,前无来者,冷清清的一条巷子,又是秋寒刚起的天气,一看就觉得萧瑟不已,想赚钱?痴人说梦。

    “不觉得这里太清静了么?”我笑笑,四下看看,“这条巷子里只有不停,最近客人也越来越少,不会有人来找你的。”

    老头咂咂嘴,有些浑浊的眼睛似笑非笑地看向我:“对啊,就是太清静了。我说老板娘呀,你觉不觉得,这世界清静过头了?”

    “我不喜欢嘈杂,清静才好。”我耸耸肩。直觉上,老头不是寻常神棍,他对钱没有兴趣。

    “不是有句老话,暴风雨到来之前都特别清静么。”老头一边笑一边咳嗽,“再过三个月,就到十二月了。”

    “2012来得还真快。”我揶揄道,“那您可得赶紧赚钱。”

    “世界都毁灭了,还要钱干嘛?”老头笑得眯起了眼。

    我双手撑在他的桌子上,凑近他的老脸,笑:“我从不相信2012。能带走一切的,只有时间。这个世界还很年轻。”

    老头盯了我半晌,眼珠一转,嘿嘿笑道:“咱们投缘,我免费替你看看前程吧。”

    既然免费,何乐不为。那树皮一样的老手托着我的右手掌,目光也变得仔细而犀利,从我每条掌纹上走过。不过半分钟,他放开我的手,从干瘪的嘴唇里吐出几句话:“失而复得,得而复失。树大招风,焉得清静。”

    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不给钱就说得那么差!”说罢,转身便走。

    身后没有任何声音,进不停之前,我回头看,老头一动不动坐在他的位置上,已然似笑非笑地望向我这边,一阵大风吹过,檐下的灯笼顿时没了往日的端庄沉静,乱晃不止。

    一进屋,便与急急往外走的赵公子撞了个满怀,我抬眼一看,这大个的肩上竟然挂着一个包袱,一副要离家出走的模样。

    “我去找找!不然不放心。”从来不善言辞的他,这么跟我解释。

    “你怎么去?你会变身么?会飞天遁地么?信不信,你一出不停的大门,那些和尚道士就能把你抓起来!”我把他的包袱扯下来,“做饭去!”

    “老板娘……”

    “去做饭!”

    赵公子从来最憨直听话,纵使一万个不愿意,还是闷闷回去了厨房。

    我知道她是不停里最善良最不调皮捣蛋的帮工,我很喜欢这个不多言多语,只喜欢做家事煮饭看三国演义的大个子,所以我不会将他放置到任何可能出现的危险里。

    危险——我竟如此自然地用了这个词。

    走到窗前,坐下来,刚刚还在的阳光已不知踪迹,雨水落下来,打在屋顶与树叶上,秋雨凌乱,反而让这世界怪异地安静下来。

    这世界清静过头了——我想起老头的声音,的确是清静,街头巷尾行人稀少,连不停里,也只剩下我跟赵公子。

    敖炽没有回来,离他发给我的最后一条短信的时间,已经过去一个月。

    告假的碗千岁也没回来,我想这个喜欢像吉普赛人一样到处流浪的妖怪,也许找到了比不停更好玩的地方。

    纸片儿也没回来,虽然这贪玩又八卦的东西常有偷跑不归的记录,但从没有哪次的时间有这么长,一周了。

    敖炽是怎么也联络不上了,我悄悄去沿途找过,甚至到了东海的海边,可我找不到那座神秘的东海龙宫,眼前只有一片浩瀚海洋。那天也在下雨,我孤身站在海岸边的崖壁上,无计可施。对这个有故意失踪前科的惯犯,我应该祝福他死在外头吧。

    至于纸片儿这小妖,苍蝇一样到处乱飞,随便躲在一个门缝儿里,我也寻它不着。这些不停里头的奇葩,一个比一个不省心!

    “失而复得,得而复失。”——看着空荡荡的不停,老头的话在我脑中来来去去。

    啪!

    正走神时,摆在桌上的一只小花瓶无端端倒了,水洒了一桌,要不是我手快,便滚下桌去粉身碎骨了。

    我捏着花瓶,压着一腔怒气,对着桌子的另一端恶狠狠道:“你还想在不停里头飘到什么时候?!”

    “咦?你看到我啦?”空气里,有人很惊讶。

    我放好花瓶,对着空气道:“我不需要看见。任何人进了不停,我都知道。你三个半小时之前就飘进来,鬼鬼祟祟到现在!”

    “太好了,果然跟传说中差不多。我一直在观察你呢。”空气里的声音说,“看出来你心情不好。所以一直在思考如何跟你开始一场对话。”

    “对个屁的话!要么给钱住店,要么滚。”我平静地发飙,“别以为是死灵我就不敢揍你!”

    一阵冰凉虚无的气流从我脖子后头划过,那声音飘到了我耳边:“你揍我,我也不会屈服。”

    我挠着被气流吹得发痒的耳朵,跳到一旁:“你到底要干嘛!”

    “帮我!”

    “不!”

    “那我还飘!”

    头上那价值不菲的水晶吊灯开始大幅度摇动,要是它摔碎了,我的心也会碎的。

    我愤怒地抬起了头……

    1

    某城,1932年,夏。

    小小的房间里,白发苍苍的老人,颤-抖着握着一个酒瓶,对着端坐在椅子上的人,老泪纵横道:“还给我!马上还给我!”

    房间里没有灯,窗外远远闪烁的霓虹灯光渗进来,虚幻地照在椅中人的身上,反而更看不清面目。

    “已经没有的东西,如何还你。”不咸不淡的声音,完全不为所动。

    “我不管,你不还来我就烧死你!烧死你这个妖怪!”老人把瓶子举得更高了,“这是特制的火油,扔到身上马上就燃!”

    “你们这些人类,不帮你们,骂我没用,帮了你们,又要我去死。好难伺候。”那人冷笑一声,从椅子上站起来,“你喊我来这里,我还当你是要付报酬给我呢。你要是给呢,我就再等等,不给,我可就走了。”

    老人气得脸色发白,狂叫一声,将手中的瓶子朝对方狠狠扔了过去……

    阴暗的房间,骤然明亮。

    “唉,啥时候才是个头,昨天东城们那边又放枪了,死了十几个。有一个还是对面街李嫂的独苗呢!不到十七!我看李嫂是活不下去了。”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吃不够穿不够,还要担心哪天打起仗来,子弹飞到自己脑袋里,这种鬼日子有啥过头!我看呐,最好甩个大炸弹,一次把我们都炸死,倒也解脱-了!”夏夜里睡不着的人,打着蒲扇,唉声叹气地说着闲话。

    话音未落,街那边跑过来人,忙天慌地地喊:“新新旅社烧起来啦!”

    远远地,一片火光在东边的夜空下跳腾。直到天明,火才被灭掉。清点伤亡损失,四住客轻伤,一住客死亡。

    调查失火原因,火源应在三楼305号房,于其中发现了一些玻璃瓶残片,伤透沾染了类似汽油的东西,疑似故意纵火。而火灾中唯一的遇难者,也是在305号房内。

    身份核实,根据旅社登记册,305号房的住客是一位姓陈的二十五岁男子,老板说他在旅社已经住了快一个月,不是本地人,听说是个会计,但被洋行解雇了,又被赶出宿舍,无家可归,偏不肯回老家,就在旅社住下了。长得倒还斯文,就是左手有六根手指,平日里都将左手藏在袖里。

    验尸的结果,如老板所说,305号房遇难者确实有罕见的六指,不过,年龄不是二十五岁,至少在七十岁以上。

    无人能给出合理的解释,也无人愿意花精力去调查,这军阀混战,朝不保夕的年月,四人这样的事太寻常了,随意安个结果,草草了事,新新旅社纵火案就此打住,顶多变成乘凉时的谈资。

    只是,有个小插曲并未被太多人留意——火灾第二天,看热闹的人群里,一个四五岁的小童抱着父亲的腿:“爹,昨天晚上,有一匹马从火里飞出来呢!”

    男人狠狠打了他的-屁-股,说:“小孩子家说谎,会被老妖怪抓走的!”

    “没有说谎,是白色的马!”孩子委屈地说。

    “都怪你娘给你将那些深深怪怪的故事,以后不许听了!”男人不准儿子再说下去,扯着他的耳朵离开了。

    “可怜的孩子。”他坐在云朵上,望着那对父子的背影,笑着摇头。

    云朵越白,越衬得他手臂上的烧伤触目惊心。

    终于也到会受伤的时候了,他叹了口气,老喽老喽,时光真如白驹过隙。

    他打了个呵欠,从云朵上跳了下去。

    万里高空,人是不见了,只有一匹雪色白马,白得要闪出光来。穿过云层时,那出色的速度,把天空中的各种颜色都化成一道道彩线,簇拥在其身周,想一直跟随,却又望尘莫及。

    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比他更快的。

    那条喝水都快干透了,河床-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垃圾,岸边曾有一座风光无限的石碑,是一两百年前某位有钱乡绅出资捐造的,曰“名士榜”,但凡做了官发了财,总之是干了光宗耀祖的事儿的同乡,名字都会被刻在伤透。只可惜到了后头,这里战火连年,连命都顾不上了,谁还有心思管那名士榜。

    琪

    炮弹把石碑炸成了两截,把这里的许多人也炸成了两截,房子没了,河水干了,如今就剩下一块残碑,和一棵跟它对面而立的歪脖子树,萧条不堪。

    他反而喜欢。臭味熏天,四下无人,难得的好地方。靠在粗大的歪脖树下,他舒服地闭上眼睛,手臂上的伤比之前更眼中了,但一点不疼,还觉得轻松。

    嗯,睡一会儿吧,谁也别打扰。

    不多时,他忽然又睁开眼睛,抬头朝歪脖树上一望……

    2

    秘鲁,十年前。

    被时间抛弃的地方,总有与众不同之处。马丘比丘城的夜晚,就比任何一座城池都要黑暗,哪怕头上的月亮已然像洗脸盆那么圆。站在这座印加帝国迷失之城的最高处,风从不同的方向吹来,四周的山峦像复活的魔神,你会担心它们只要伸个懒腰,便会朝你扑来。毫无安全感。

    这一层一层精密堆积起来的石墙,是世上最完美的几何图形,只不过,横陈在石阶上的五具狼人尸体,破坏了所有的美感。并没有一滴血-流-出来,它们的身\_体只是在由缓到急地溶化,流淌成了一道金色的小河,渐渐渗进了坚硬的地下,无迹可寻。

    白马站在古神庙旁,习惯性地用手帕擦着枪口,边擦边说:“高贵冷艳的伊莉丝小姐,下次狼人再来咬你时,能不能麻烦你稍微反抗一下。”

    娇小的女-子从神庙前的柱子后走到月光下,身上低调又单薄的深蓝风衣被风吹起,成了她身后一对生动的翅膀,精致过SD娃娃的脸孔仿若夜色中突然闪现的全美钻石,任何角度都光彩照人。

    她真是漂亮得过了头,把人类的美貌都给抢过来了似的。另外就是,她家也真有钱,连洗脸盆上都镶着顶级祖母绿。

    “不是有你在么,我何须反抗。”她伸长脖子朝石阶上瞅了瞅,捋开垂到身前的乌黑长发,“五个,下次可能有五十个呢。”

    似笑非笑的神情,赤金色的眸子,艳若玫瑰的嘴唇,将这年轻轻的小姑娘勾勒成不小心跑到人间的女妖,危险又吸引。

    白马叹气,“你就不能乐观一点顾及么?”

    “有几个逃犯能乐观?”她反问,笑意随着石阶上最后一点金色液体的消失而隐去,“狼人的数量像苍蝇一样多,你能杀多少?”

    他晃了晃亮堂堂的枪管,说:“我管他们的数量有多少,我只管帮你活着逃到乌克兰。”

    说罢,他拽起她的胳膊,从另一端的石阶快步走下去,一辆破破烂烂的RangeRover停在阴影中,无奈地等着它的主人。

    把伊莉丝塞-进车里,白马发动引擎,打了N次火,越野车才发出突突突的声音,像迟暮老人的咳嗽。

    “猎豹只是睡着了,平时都是一点就燃。”白马一边跟她解释,一边狠狠踩了一脚油门,这车子顿时跟梦游的人突然醒了似的,铆足力气轰一下冲了出去,简直是飞一般的速度,不复猎豹之名。

    这辆被他命名为猎豹的越野车,算是唯一的家用电器了,多年前从开普敦的废弃车辆处理场里偷出来的。

    “你走的路线,与事先同我祖父商定的计划完全不一样。”伊莉丝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山石,风从只能关上一半的车窗里灌进来,让她不得不用手抓住长发,才不致被扰乱视线。

    “恐怕这恰恰是我们至今没遇到狼人大部队的原因。”白马看看手表,然后专注地看着前方,“离天亮还有五个小时,足够到市区。”说着他狠狠地挠了挠头发,自言自语般抱怨:“只能在晚上行动真叫人焦虑!”

    伊莉丝装作没听见,问:“听说你打算退休了,以后都不再做帮人淘宝的勾当了?”

    “我老了,跑不动了。”白马貌似很坦白,后视镜里那张属于东方人的脸,区区二十来岁,年轻英俊,健康向上,正是风华正茂的好时候。

    伊莉丝转过头,对他挑眉道:“那可惜了。不知有多少逃犯要伤心了。那个,我是不是应该为赶上你的末班车而万分荣幸?”

    “你确实是个幸运儿。”白马微微一侧目,突然神速地拔出手枪,“低头!”

    伊莉丝的反应很快,马上低下脑袋,一颗金色的子弹几乎在同一时间擦着她的头顶飞向窗外,精准地击中一个从车顶上倒挂下来,正欲朝伊莉丝伸出利爪的狼人。

    一声痛嚎中,狼人从车上落下去,轱辘似的在路上滚开了去,黄金制成的子弹深深没入它的额头,用不了几分钟,它就会跟石阶上那些同类一样下场。

    “印象中,狼人的轻功可没这么好啊。之前来神庙偷袭的那几只也这样。啧啧。”白马收起枪,摇摇头,“又浪费一颗子弹。黄金子弹成本太高了。唉,你爷爷应该多给我几颗。”

    “狼人也分等级,等级低下的只有蛮力,行动笨重,能够与我们为敌的那一级,身轻如燕无声无息,是最基本的技能。”伊莉丝毫无惊慌之色,“级别最高的狼人,黄金子弹也无济于事。要是你不幸遇上他们,我建议你直接把子弹送到自己脑袋里。”

    “这么贵的子弹,我享受不起。”白马嘿嘿一笑,露出整齐雪白的牙齿,朝脏兮兮的挡风玻璃上一指,对着前方这条漫无止境的公路道,“天知道前面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想那么多干吗。”

    伊莉丝顺着他的手指往前看了看,说:“前面?不过是黑漆漆的一片。”

    “天会亮的嘛。”

    “我从没见过天亮。”

    “呃,你饿了吧?后座上的箱子里有给你准备的食物。”白马岔开了话题,“别浪费,我可是冒着被抓起来的危险去医院血库给你偷来的。不保证新鲜,但绝对是活人身上抽取的。”

    伊莉丝摇头:“不饿。我一周进食一次。”

    “减肥?”白马上下打量她,“身材已经很S了嘛。”

    伊莉丝白他一眼:“这叫进化!越弱的,进食频率越高。”末了还不忘补充一句:“所以你们人类是最弱的,一天三顿,只知道吃。”

    “我能把吃称为舌尖上的艺术么?”白马惋惜地撇撇嘴,“有机会的话,我真想带你去一趟中国,那个国家的美食,足以颠覆你的偏见。”

    也只是说说而已,谁也不可能带一只吸血鬼去吃东西,这个只存在于黑暗与传说里的族群,若隐若现地在人类历史中辗转,被隐瞒或者被夸张。真真假假地传承下来。他们的食物只有血,单一而绝对。其余任何食物,在他们口中都只有苦味与烧灼感,再美味的食物也只是一种折磨。催吸血鬼而言,没事如同阳光一样,是永远不可能拥有的体验。

    伊莉丝自己也说过,并非外界传说的那般,吸血鬼一闻到血便馋的流口水,什么无比鲜甜无比满足只是不负责的杜撰,对吸血鬼而言,血就跟清水一样淡而无味,仅仅是喝下去不难受罢了。她讨厌那些把自己的族群描述成为残暴的贪吃鬼的小说。

    “你现在走人,还来得及。”伊莉丝突然说。

    白马眨眨眼睛:“走人?我现在不正在带着你逃走么。”

    话音未落,白马只觉一阵非比寻常的冷风从脸上刷一下过去,视线也瞬间模糊了半秒,待到恢复正常时,副驾位置上早已空无一人。射向前方的车灯光线,雪亮得此言,伊莉丝横抱着双壁,若无其事地站在离车头不到五米的地方。

    尖利的刹车声下,猎豹死死停住,距伊莉丝不过一厘米。白马的肋骨被安全带勒得发疼,从车窗探出头去:“我觉得,在我生气之前,你最好回到车上来。”

    “我要自己去乌克兰。”伊莉丝一动不动,“你看到,我的动作很快。其实你才是我的累赘。”

    “你这么贬低我,可是很让人伤心的。”白马面露忧郁。

    砰一声枪响,惊碎了黎明前的黑暗。袅袅冒烟的枪口前,伊莉丝捂住右肩,微微张开嘴,瘫倒在地。

    “唯小人与女-子难养。”白马收起枪,开门下车,把毫无知觉的伊莉丝横抱起来,塞-回车上,朝下一个目的地绝尘而去。

    有什么能比他拔枪的动作更快的?!

    对一个专业的逃跑人员来说,除了杀伤性武器之外,特制的麻醉枪也是基础装备。他曾经用这把枪放倒过一头大象。

    “跟我玩儿,切。”他瞟了一眼昏迷中的伊莉丝,脸上闪过一丝怅然,“傻妹子。”

    3

    今天,利马市的居民们都在议论一件怪事——一些早起的人在黎明时分,惊讶地发现位于旧城的里马克河竟在一夜之间成了红色,但随着太阳的升起,河水又迅速褪回了原来的颜色。消息流传开去,一半人相信是灵异现象,一半人说是醉鬼的幻觉。

    白马站在寂静无声的大厅里,顶上繁复华丽的吊灯坏了一半,只有几个灯泡奄奄一息地亮着,墙上到处是干涸的血迹与锋利的爪痕,还有密集的弹孔,曾经挂在上头的名贵油画,被毁成了废纸。

    地上,尸体像山一样堆积在面前,每张死去的脸都比纸还要白。数日之前,他们还是一群美貌而优雅的男女,在这个美轮美奂的地下城堡中穿行。

    这是伊莉丝的家,在一座博物馆的地下,隐秘地存在了无数年,这里的排水系统与里马克河相连。吸血鬼们的鲜血,在屠杀中流尽了。

    一把冷冰冰的剑自后方袭来,横在他的脖子上,他笑笑,说:“我是客人,不是敌人。”

    横倒在他对面的一面银边落地圆镜,虽已碎了大半,仍清楚照出了身后的一切——艾隆的心口上,插着一把钛晶制成的匕首,金色的头发已变成银白,那张标准的美少年脸孔,也风霜成皱,青春不再,连握剑的手,都枯瘦得皮包骨,像所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那样,微微颤-抖。

    艾隆,是伊莉丝的祖父。

    “你孙女一切安好。”白马将头一偏,离开了他的剑锋,转过头,皱眉打量对方,“狼人?”

    “血洗行动,如期而至。”艾隆低头看了看心口上的匕首,“它们的数量完胜我们,而且进步很快,还学会了将阳光锁到武器中的方法。”

    说罢,他双-腿一软,眼看就要倒下,却将长剑朝地下一刺,硬生生地撑住了自己。

    白马忙上前扶住他:“我能帮你什么?”

    “扶我到那边坐下,我不想像狗一样趴在地上。”艾隆缓缓说,豆大的冷汗沿着他脸上的皱纹落下来。

    白马扶他走到最近的一张沙发上坐下,他的身\_体已经轻得没有什么重量。

    “时间对我来说太快了。”艾隆看着眼前的一切,无悲无喜,“你肯定很想笑吧,一个已经活了三百年的吸血鬼,竟然还嫌时间太快。”

    “我不会嘲笑一个快死的家伙。”白马很干脆的说,“还有什么事没有做完?”

    “你说话还真让人伤心。”艾隆笑出声,“还没有看到伊莉丝出嫁,还没有研究出不惧阳光的方法,还没有把狼人们打到银河系之外……哈哈。”他朝白马勾了勾手指头,示意他靠近些,才小声说:“我毕生的愿望之一,就是到阳光万里的夏威夷海滩上,现场欣赏那些比基尼美\_女们。”

    白马一笑:“以后我按照中国的习俗,给你烧几个纸扎的比基尼来。”

    “呵呵,那先谢谢了。”艾隆环顾四周,脸上的戏谑之情慢慢淡去,“这里躺着的每一个人,都没有被打败。你看看他们的手,到最后一刻都还握着武器。”

    如他所言,死去的吸血鬼们,僵硬的手中都还紧紧握着锋利的刀剑,或者早已没有子弹的枪支。

    “我们是高贵的族群,从不与外族通婚,也不袭击人类,吸食的血液,都以真金白银购买回来。我们在这座地下城里,优雅而干净地生活。狼人不同,它们可以同任何族群联姻,只求能在最短时间之内繁殖出更多的后代,它们不怕阳光,在白天,是风度翩翩的正人君子,以各种身份隐藏在人类世界,晚上,它们变回野兽的原貌,咬断人类的脖子吸干血液,第二天再若无其事地继续他们的人类生活。可笑的是,当狼人知道我们拥有杀死它们的能力时,便开始将自己干的恶事嫁祸到我们头上,于是,不知从几时开始,不屑于解释真相的我们,成为了人类心中十恶不赦的吸血恶魔。标榜正义的法师与吸血鬼猎人们从此以追杀我们为荣。”艾隆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要弱下去,“我们不喜欢打仗,但是必须保护自己的家人。与狼人的战争,从远古到现在……”他猛烈地咳嗽起来,白马看到他心口的那把匕首里,已经爬出了红红的血丝,沿着晶体之内天然的裂纹扩散开来。

    白马知道阳光是他的致命敌,被封入了阳光的匕首刺中,后果对哪个吸血鬼都一样,区别只在于死得快点还是慢点。

    “休息下,别说了。我明白。”白马看着他越发暗淡的眼睛道。

    “你不明白。”艾隆捂住心口,气若游丝道,“他们说,我们这个族群早晚都会灭绝,不论如何努力,这世界都不会有我们的立足之地。他们会超过我们,不论从数量还是本领,终有一天,他们会将我们所有同类从地下拖出来,在太阳下变成灰烬。”

    “确实是恶毒的挑衅。”白马点点头。

    琪

    “应该,是我们最惧怕,也最渴望的。”艾隆沉默片刻,仿佛所有力气都散去了,缓缓道:“白马,你相信有一天,我们能安然无恙地站在阳光下么?”

    “问我这个,还不如问我为什么折返回来。”白马说。

    “伊莉丝每年的生日愿望,都是这个。”艾隆笑笑,“你都说了她安好,我还有什么可问的。”

    白马微微一怔,没吭声。

    “你是第一个被邀请进入这里的人类,你有四十二此成功帮助他人暴徒哦追杀的经历,把伊莉丝交给你,我很放心。我将我们商定的逃亡路线写在书信里,佯装出打算烧掉又没烧完的样子,狼人们搜查的时候,很容易看见。”艾隆将头靠在沙发背上,狡黠地笑。

    “你就不怕我真按原计划跑路么?”白马一挑眉。

    “如果你这么蠢,我怎么可能雇佣你。”艾隆把脸转向他,“白马,你还记得你带伊莉丝离开之前,我跟你讲的话么?”

    “记得,”白马点头,“你说,只要伊莉丝活着,狼人的天敌就不会消失。”

    “她的身上,有最高贵纯净的血统。这意味着她拥有普通吸血鬼所没有的本领、速度、力量,以及智慧。我们的祖先,就是凭借这三点,打败了狼人。虽然我们现在落入劣势,但也只是现在而已。”艾隆的眼里似乎燃起了火焰,但很快又黯淡下去,“可是,这孩子身上的火焰,却快要熄灭了。”

    白马面无表情,亦不做声。

    艾隆从脖子上扯下一根链子,那上头,拴着一块鸽子蛋大小的呈半透明状的红色石头,鲜艳欲滴又温婉莹润。

    “这是我妻子留下的红纹石,这石头产于安第斯山脉,被称为‘印加玫瑰’,你将它带给伊莉丝。”

    白马接过链子,那块石头停在他的掌心中,红得可爱,仿佛一颗跳动的小心脏。

    “我妻子很美,剑术也十分了得,狼人们都怕她,哪怕她受了重伤也不敢靠近。我还记得她跟我说得最后一句话是,这块石头里,装着一颗生生不灭的心。这都是两百多年前的事了。”艾隆的眼睛慢慢闭上,“时间太快,白驹过隙。”

    “我同意。但你没有背叛时间,你夫人也没有,你们很圆满。”白马望着他,“我回来这里,只是想替人转告你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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