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下)第八页 冷冷-《浮生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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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经很老很老,老得都该进坟墓了。”她朝他一吐舌-头,“怕高的,把眼睛闭上。”话音刚落,沈六只觉得身\_体一轻,他二人竟被这小不点拖着,腾空而起。他们身后,还跟着一只伸直了四肢、没有翅膀也飞得很舒展的癞蛤蟆……

    8

    沈六觉得自己上了一个大当!

    而且这个当,一上就是五年!五年的青春啊,就这样惨痛地消失在这片位于戈壁滩上的牧场!什么能一粒米变一缸的神石千钟黍,什么一夜巨富的梦想,全是谎话!那个死丫头分明就是拿法术将他困在了这个被栅栏围起来的“牧场”里,而他就是这个牧场里的“牲畜”之一。

    他无数次问过冷冷,明明说千钟黍在紫精县,为什么要把他们弄来这个毫不相干的千里之外的戈壁滩。她每次都给他同样的答案:我们早说好了,我说什么,你们都要照做。

    好吧,看看他这些年都做了些什么。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一旦赖床,被窝里就会冒出专咬-屁-股的菜花蛇,没毒死不了,但会奇痒一整天,被咬过两次后,沈六从此起得比鸡还早。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往脚上绑沉重无比的沙袋,然后围着牧场跑十圈。跑完之后就去牧场另一边的屋子里,跟会动会打拳的诡异木人过招,刚开始的时候,他经常鼻青脸肿地去吃早饭。

    上午剩余的时间,全部拿来念书,冷冷大概将她能找到的所有书都搬来了,说历史的,说养猪的,说经商的,说治病的,说天文地理的,不但要他看,还要背,她随时抽问,若答不上来,对不起,午饭取消,再跑十圈,菜花蛇监督。慢慢地,沈六悲伤地发现,原来“一目十行”“过目不忘”是可以练出来的……

    相对来说,下午比上午轻松好多,他只需要跟出现在牧场里的不同肤色不同性格不同年龄的“人”聊天,然后试着用最低的价钱从他们手里买回各种货物,第二天再高价卖给另一拨人,讨价还价,唇枪舌剑,人情往来,天天如此。当然,所有出现在牧场里的“人”,最后都变回了冷冷手里的一堆钱币。长期下来,他做梦都在跟人谈生意。

    如此五年,千钟黍的事好像变成了一个被遗忘的梦,沈六唯一的收获是,长大长高了,跑十圈都不气喘了,天南地北什么事儿都知道些了,跟不同的人打不同的交道也驾轻就熟了。

    灯隐秀一的生活,与他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他没他那么多抱怨,从一开始就一门心思照冷冷的话去做,完全不在意自己是不是被圈养起来的“牲畜”。

    “千钟黍她连提都没提过了。骗子!”

    傍晚,沈六坐在牧场边上,遥望着前头那片荒无人烟的戈壁。每到这个时候,外头的世界就是金黄一片,像她的眼睛。这个说谎的小恶魔,将他们折磨了五年,什么时候才到头?!他想离开了,但这个念头很快又被压下去。

    “一定是有的。”灯隐秀一趴在栅栏上,充满希望地望着外面。

    “她到底是什么东西?”沈六用力挠着脑袋,“不会是想把我们养肥养壮,然后煮来吃掉吧?”

    “要吃,五年前就吃了。”灯隐秀一笑着摇摇头。

    夕阳慢慢下沉,灯隐秀一看着眼前那片金黄金黄的世界,暗暗攥了攥拳头。五年非同一般的生活,将手无缚鸡之力的残缺少年,变成了可以一拳击短木人胳膊的男人。

    “你还回去吗?”沈六突然很正经地问,“如果找到千钟黍的话?”

    “回。”他点头,目光突然变得锋利,“灯隐家不能就此消失。藤原家拿走的东西,我一定要拿回来!”说罢,他看了沈六一眼,“你呢?这么些年,你从来没提过你离家的原因。”

    沈六沉默了好一会儿,突然哈哈一笑:“我爹生意赔本了嘛,我又帮不上忙。他说我是个废物,活着也是浪费沈家的米粮,然后把我撵出来了。我发过誓,什么时候腰缠万贯,我就什么时候回家。”他笑得越发夸张,“你不知道,我跳过一次河,没死成。我就想吧,可能是老天要我留着命。那就活着吧,但是带出来的钱吃一个少一个,去店里应征伙计,人家嫌我算账慢,去卖布,人家又说我嘴巴不灵光。别笑,我去倒尿桶人家都不要,说我力气小。横下心去赌钱,稀里糊涂栽进了贼窝。要是真能拿到千钟黍,还用吃这些苦头?”

    四周的光线越来越暗,戈壁上的风声呼呼作响,像人在笑,又像人在哭。

    “我没别的想法,就想风风光光地拿着大把钱回到我爹面前,挺直了脊梁跟他说,你儿子没白吃沈家的饭,你儿子不是废物。”沈六揉了揉眼睛,笑容淡下去,“哎呀,沙子进眼睛了。”

    灯隐秀一没说话,拍了拍他的背。

    牧场的另一个角落里,冷冷远远看着那两个并排而立的男人,也许是夜色太重,她的脸色比平日难看许多,连嘴唇的颜色都暗淡了。

    “一百二十九个,加上他们俩。”蹲在木桩上的小冷突然说起了人话,“你不能再继续了。”

    “记性真好,不愧是我的御用助手。”她摸了摸它的头,“如果可以再多一些就好了。”

    “已经很多了。”小冷跳到她的肩上,心疼地怕着她的脸。

    “那些小人儿们好像还活着,我一直听得到它们的声音。”冷冷指了指自己的心口,疲倦地笑笑。

    小冷摇摇头:“那是你自己的声音。最初的你,原本就是最慷慨的神。”

    “慷慨?”她苦笑,“如果不是我开始吝啬于我的耐心与时间,魔障不会有机会侵蚀我的心智。暂时误入迷途的人类,也不会消失在我手里。”

    “最起码,你已对一百二十九个人慷慨过了。”小冷说,“所有被你‘圈禁’过的家伙,只要稍微聪明一点,就会明白他们已经拿到了什么。”

    “希望如此吧。”冷冷仰起头,看着顶上稀疏的星子,“小冷,你有无数次机会可以做更高级的仙官,却一直跟在我身边,为什么?”

    “呃……”小冷转了转眼珠,“因为你身为金老,掌司天下财富,却总是稀里糊涂的算不清楚账,没有我怎么行?”

    冷冷朝它吐了吐舌-头,两个家伙哈哈大笑起来。

    9

    翌日清晨,天气大好,赤金色的光线把整个戈壁滩都变成了金子打造的国度。

    “你们可以走了。”冷冷一挥手,围困了他们整整五年的栅栏突然全部消失。她身上的红色小袄,在这个时候分外显眼,却也衬得她的脸分外苍白。

    晴天一个霹雳,沈六与灯隐秀一呆住了。

    “真的可以走了?”很久之后,他们才异口同声。

    “五年,够了。”她笑道。

    “那个石头呢?能以一变百的千钟黍呢?”沈六一把抓住她的胳膊,一股寒气从她的身\_体里直刺进他的手掌,他一下子松开手,“你怎么这么冷?”

    “因为快入冬了啊。”她耸耸肩,扭头看着远方,指着某一个方向,“沿着那里走,半天后会看到一条河,河边有一条船,船上有足够的水与食物。你们沿河西下,十日之后便可重见人烟。以后要去哪里,随意。”

    说罢,她连个再见也不说,转身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喂!你还没告诉我们石头的事!你可是承诺过的呀!”沈六大喊。

    她停下,侧过头,笑:“已经交给你们了。怎么用,是你们的事了。”

    说罢,她缓缓往前走去,每走一步,牧场就消失一部分。

    等到他二人从错愕中回过神来的时候,他们已然身在戈壁滩中,四周空无一物。

    “你这个骗子!”沈六撕心裂肺地大喊。

    她的背影越来越小,飞起的沙土变成旋风,掩盖了她的一切。

    事已至此,短暂的沮丧之后,沈六狠狠一跺脚,拽上灯隐秀一:“走吧!”

    灯隐秀一叹了口气:“不走又能如何?”

    “以后我再也不会相信那些看起来像孩子实际上一肚子坏水的鬼东西了!”沈六又给了自己一巴掌,“我怎么这么蠢!居然会相信他!居然会相信世界上有那样的石头!”

    “别这样了,走吧。”灯隐秀一拍了拍他的肩膀。

    可是,沈六刚一转身,变觉得脖子上一麻,阳光灿烂的清晨瞬时变成漆黑的夜晚。“扑通”一声,他栽倒在微微发烫的沙地上。

    身后,灯隐秀一放下自己的手掌,看着知觉全无的沈六,淡淡道:“我还是相信,这石头是存在的。”

    10

    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亮得让人睁不开眼。

    戈壁滩上那丛巨大的骆驼刺前,冷冷盘腿而坐,小冷就蹲在她的对面,在离她最近的地方坚守着。

    它曾陪着她在金碧辉煌的金蟾殿里忙碌,也曾陪着她在人世间来往穿梭,还曾陪着她在一片紫色的世界里,与一群亦真亦幻的紫色小人儿度过了不知多少岁月。

    它清楚的记得,小人儿们在身边谈笑、唱歌,手里变出各种各样的工具,把紫色的雾气当成原料,制造出各种各样的食物、钱币、房屋。小人儿对他们说,“增加”才是它们的力量,所以,他们不止能在一夜之间赐予人类无数的粮食与财富,一天之内将襁褓中的婴儿“增加”成二十岁的成人,将一个人短暂的生命“增加”到数倍乃至数十倍,让手无缚鸡之力的人迅速“增加”为徒手撼山的大力士,一切一切,只要是人类希望快速“增加”的东西,它们都能办到。并且它们一度以为,帮助这些有需要的人,就是最珍贵的慷慨。可后来它们发现,许多获得帮助的人并没有得到预期的幸福。轻易拿到粮食的农夫,不再下地耕作,好好的田地最终成了烂泥地,从此颗粒无收;一夜暴富的人并没有像他所许诺的那样,用这些钱去改善亲人的生活,而是终日花天酒地,欺压贫民;不像经历抚养孩子的艰辛的父母,请求他们让尚是婴儿的幼子一夜长大,如愿之后却发现,长大的孩子对他们毫无感情,稍有不满便拳脚相加,令他们苦不堪言……总之,各种祈求“增加”的愿望,以及小人儿们的“慷慨”,将这个世界变得乱七八糟。

    紫精国的成员们开始反思,得出了一个结论——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往往也危险。

    于是,它们不再像从前那样帮助人类,它们宁可用更多的时间去教一个笨孩子辛勤种地,也不愿将现成的粮食赐给他。人类发现这个改变后,愤怒了。习惯了“容易”,习惯了“被慷慨”的他们,认定紫小人们不再是任取任求的神灵,而是将他们推入各种艰苦的恶魔。

    小冷曾问紫小人们,恨不恨人类的巫师。

    它们却说不恨,只怪它们自己弄错了“慷慨”这个词。错误的给予,正是“贪念”这只怪物最爱的食物,给的越多,它长的越大。说起来,他们是死在自己的手上。

    疲倦的冷冷断断续续地听着小人们与小冷的对话,回想过去,她身为天界的金老,却一直坚持自己的行事方式。大把金钱撒向人间的场面,只是人们的幻想,她从不直接将金钱赐给人类,她只教他们如何凭自己的本事去积累财富。她写国各种各样的生意经、种植经等等,再将这些可以赚钱的方法教授给人类。她总说,钱财应是仔仔细细赚回来的,而不是轻轻松松求回来的。

    可是,时间一长,有的人类开始躁郁,他们不想再辛苦奔忙,他们认为,掌管财富的神不该是这样,她应该一夜之间将他们的房间塞-满金子,而不是教他们南方的水果如何卖到北方去这么麻烦。人类不再信任她,也不再崇拜她,鞋子与石头替代了虔诚的烟火,她的神像被刻上“何来天上神,只得吝啬鬼。”这样的字眼。

    她失望了,很深很深的失望,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错了。也就在她心神动摇时,不知从哪里钻进来的邪恶而无形的兽将她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她带着无数金币来到将她的神像砸的稀烂的小城,无限制地将金币赐给城里的人。所有拿到金币的人欣喜若狂,可是,没有人知道,“慷慨”的神赐给他们的钱币,将所有拿了钱的人困在了金色的气泡里,她只要动一动手指,气泡便会带着里头的人,永久消失。

    她花了小半天时间,游戏般地逐一戳破这些气泡,最终,将好几个城池的人在她手里化为虚无。小冷知道她除了问题,可是它除了一直跟着她,什么也做不了。

    如果不是那个人将她收入这块紫色的石头中,如果她没有听到紫小人们的灵魂发出的声音,天下还会有多少人,因为她的“慷慨”而丢掉性命?

    沉重的内疚将她拖入了一段长长的睡眠,紫小人们的歌声让她的心彻底安宁。失去意识之前,她想,如果还可以再回到人间,她一定要做一件事……

    一阵风刮过,小冷依然目不转睛地盯着打坐中的她,看着她娇小的身-躯渐渐虚化。

    当他们重新回到这个世界,当他们在那个万里之遥的庭院里想起了过往种种,当他门明白自己已不再是天神时,她对小冷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再做一回金老吧。

    将“千钟黍”交给一百二十九个她认为真正需要它的人,因此而导致的后果,她比谁都清楚。小冷也清楚,可是,它不阻止她。

    “小冷……”对面的她微微睁开眼。

    “我在。”它挺了挺背脊。

    “你一个人也可以过的很好吧?”她的身\_体已成了一个淡淡的、烟雾般的轮廓,不再像一个人,而像一只颇大的……蟾蜍。

    “我能。跟着你那么多年,我敢说我是天下最懂得生存之道的家伙。”它咧嘴笑道。

    “真好……”

    它知道冷冷一定还有很多话想说,可是,没有时间了,那个永远穿着红衣裳永远长不大的神,已经彻底消失在它的面前,一块紫色的半透明石簇,闪闪亮亮地留在原本属于她的位置上。

    可是,它还没来得及悲伤与缅怀,一个人影闪过,一张写着符文的白纸准确地贴在了它的头上。

    完全不能动弹了,身\_体像是被一条绳子紧紧捆住。

    小冷诧异地望着面前的灯隐秀一,还有被他紧紧抓在手里的石簇。

    “原来,这个石头就藏在她的身\_体里啊。”灯隐秀一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不枉我挖空心思从京都追来这里。”

    “你……”小冷怒目而视。

    灯隐秀一轻笑:“家父曾留下一个御守,嘱我遇大事时焚之,其实是家父用火文之术告诉了我关于紫精国的种种。当初在船上遇到冷冷时,家父已在其身上察觉到紫精的气息,故而家父断定,失踪的神石千钟黍与她有关,只可惜她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不过,在我家的三年时间,她为灯隐家带来了不少好处。但家父最终的目的,还是要找到那块石头,只要有了它,灯隐家必能重振声威。可是,家父最终没有等到那一天。而她之所以能离开灯隐家,其实是家父故意为之,他早已在冷冷身上埋下了千里咒,只要我照家父留下的方法催动咒语,就能得知她身在何方。家父与我都相信,跟着她,必然会得到千钟黍的下落。”

    “你父亲怎么会察觉到她身上有紫精的气息?”小冷愤怒之下,也困惑之极。

    “灯隐家家传的兽牙链上,曾沾上紫精人的骨灰。冷冷一出现,兽牙便像遇到主人的犬一样,从家父脖子上挣脱,贴到了她的身上。”灯隐秀一摩挲着如今挂在他脖子上的兽牙项链,“原本这还不足以令家父确认,将她带回家后,家父无意中发现她能令钱财骤增,这才让他确定冷冷与紫精国有关。”

    “你根本就不是偶然流落到紫精县来的?”小冷从未察觉这个男人的眼睛,如此冰凉。

    灯隐秀一笑道:“我知道她在这里,而她一直以为我对她的事一无所知。她如此聪慧,我若贸然出现,只怕她会起疑。为了能让她相信我的日子确实不好过,我选中那个小贼,然后装病,让他带我回贼窝,本打算在贼窝待上几个月后,再‘无意’出现在她面前,谁知她居然主动找到了沈六。如此,我正好利用这个机会,毫无破绽地与她重逢。”

    “难怪你那时那么瘦,全用来长心机了。”小冷叹了口气,突然问,“为何你们的兽牙项链会沾到紫精人的骨灰?”

    “灯隐家的始祖,是一位伟大的巫师。”灯隐秀一笑了笑,将剔透闪烁的石簇收进了布囊,“再见,没用的小蟾蜍。”

    11

    十年后,江南某地某宅。

    一只枕头砸到那衣冠楚楚的男人脸上,愤怒的少妇坐在雕花大床前,指着他的鼻子骂:“沈佑,你说过给我带天竺最新的香粉回来!你又忘了!”

    “下次!下次!”男人陪着笑,赶忙将那个在一旁玩耍的幼童抱起来,“我带富儿买糖去。你消消气。”

    说罢,他逃似的跑出房间,怀-里的幼子眨着机灵的眼睛,咯咯笑道:“娘的枕头扔的好准呀!”

    “敢嘲笑你爹!”他刮刮儿子的鼻子,“不给买糖了!”

    “我不要吃糖啦。”孩子在怀-里踢着腿,“你快把上次的故事讲完嘛。那个叫沈六的到底有没有找到千钟黍嘛?”

    男人抱着孩子在院子的竹椅上坐下,说:“找到了呀。他坐着船离开戈壁滩,因为有了千钟黍,他跟人做生意赚了许多钱,最后回到家乡,娶了个嗓门很大的妻子,还生了儿子。”

    “那其他人呢?那个冷冷呢?”孩子追问,“她是妖怪吗?为何永远长不大?”

    男人张了张嘴,不禁又沉入那段充满奇异经历的回忆。

    世上从没有沈六,他一度放弃做沈家的人,也放弃了“沈佑”这个本名,一个被扫地出门的窝囊家伙,不好意思再拿真名落拓江湖。

    儿子的问题,他答补上来。十年前,牧场一别,他彻底失去了冷冷与灯隐秀一的消息,虽然他至今也不明白灯隐秀一将他打晕的目的是什么,但他从没有因此怀疑或憎恨过这个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兄弟”。

    至于冷冷,他早已不将她视为骗子。离开戈壁滩后的几年,当他从一个卖西瓜的小贩变成日进斗金的商人时,他才恍然大悟,冷冷从来没有说谎。

    千钟黍,她交给他了。

    可惜至今无缘再见一面。如果能再度相逢,他无论如何也要问明白她到底是个什么来历。就算她是妖怪,他也要备上一桌好酒菜,诚心诚意地跟她说一声“谢谢”。

    可是,他们究竟去了哪儿?

    “爹!你又做梦啦!”儿子揪着他的耳朵,“故事讲完啦?”

    他回过神来:“啊!讲完了啊!”

    “爹,富儿也好想要那样一块石头啊!可以变出用不完的钱,还有娘喜欢的香粉吧?”儿子天真地歪起脑袋畅想。

    “这样啊……”他点点头,“爹会带你去找的。”

    “真的?”

    “当然。爹也知道千钟黍这种神石在哪里。”

    “好棒!爹好厉害!”

    “先别高兴的太早,老先生教你的功课做没做?”

    “有啊,先生昨天教了我们一句话。”

    “什么话?”

    “慷慨者,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这句话你都知道呀?那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知道啊,就是说,与其给别人一条鱼,还不如教他怎么去捕鱼,这才是真正慷慨的人。”

    庭院里,一对寻常父子的欢乐对话,在西移的阳光里,渐渐远去……

    多年后,朱元璋定都南京,江南首富沈富,又称沈万三者,出巨资助帝君修筑城池,因此大受封赏,名闻天下。世人皆说,沈家巨富,乃是有聚财之神物相助,有说是一个聚宝盆的,有说是一块神石的,也有人说根本没有神物,不过是沈万三的老爹教子有方。总之,真真假假,终成谜团。

    12

    我非常激动!从来到这个地方开始,鱼王舌就开始发热。这只蛤蟆说的话是真的,千钟黍就在附近。

    胡杨树,骆驼刺都精神地立在这片戈壁滩上,干燥的地面与炽热的阳光,从不因时间的流逝而减去分毫。

    “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往往都危险。”小冷站在那一丛骆驼刺前,看着瘫坐在地上,气喘不匀的老者,一只白色的蜥蜴,半死不活地趴在老家伙身边。

    “当年留你性命,是我最大的失误。”一股异常的紫气从那张老脸下透出来,他难受地捂住心口,在地上蜷成一团,“你这无能的怪物,竟然找帮手……”

    “这么多年,你努力重建灯隐家,替人降伏妖孽而不取报酬,并刻意让这些事传扬出去,令世人折服于灯隐家的优秀与气度,对你们家族更为崇敬。你用你的‘慷慨’,作为立足于人心的筹码,这个计划倒是成功的。”小冷俯视着这个状态越发虚弱的老头子,“可是,当你以邪术催动并转换千钟黍里的力量,为人们快速‘增加’他们想要的一切,并以次作为你傲视群雄的独家密术时,灯隐秀一,你从来都没想到,失去这块石头之后,会有什么后果。”

    灯隐秀一的双手剧烈颤-抖起来,呼吸越来越困难:“那些人……”

    “抱歉,你那些丢失了头颅与手脚的客户,恐怕这一生也无法恢复。”小冷很无奈地一摊手,“不愿勤学苦思,妄图一夜之间变成天才的人,头颅对他而言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不愿辛苦打拼,坐等万千财富的人,手脚也不需要存在了。你以为你慷慨地赐予了他们需要的一切,其实你只是用骨子里的吝啬,让他们终生残缺。而你自己,用千钟黍增加的生命,也快到终点。”

    “你应该杀了我……而不是煞费苦心带我来这里。”灯隐秀一愤恨地说。

    小冷蹦到他面前说:“这里曾是你与沈六命运的新起点,可你选择了跟沈六相反的方向。冷冷希望你们每一个人都能很好地生活,我没有她那般的本事,能做的,只是将你带回原点。如果有来世,希望你会记得这里,走该走的路。”

    灯隐秀一的双手拼命地挠着地面,努力撑起半个身-子:“带我回去!不,把千钟黍还给我,我要活着,还有许多人指望灯隐家的帮助……”

    “千钟黍一直在你手里,你不要而已。”小冷摇摇头,转身蹦开。

    “不……你回来……回来!”

    另一丛骆驼刺的后面,我皱着眉头,看着那个多活了好几百年的男人,绝望地扭-动着他残破的身\_体。如果当时他与沈六走往同一个方向,如果他选择了冷冷交给他们的“千钟黍”,而不是执着于那块真正的石头,如今的灯隐家又会是另一番光景吧……可惜,“如果”作为世上最虚弱的词,不提也罢。

    越想走得快,走得容易,越容易掉到坑里,这是我的生活理论之一。

    白蜥蜴在绝望的老头子身边慌张地转来转去,用千钟黍变异的力量制造而成的妖怪,对付三角猫还行,遇到我们这群老妖怪,就只能怪它运气太差。短短时间“增加”出来的力量,外表再光鲜,也不可能与千百年日积月累、步步勤苦的真修为相提并论。

    当打回原形的蜥蜴精与鳗鱼怪被敖炽与甲乙轻松踩在脚下的时候,我们在烤鳗鱼与放生之间纠结了一分钟,最后,多数人同意放生。

    我对它们最后的警告是:“以后老实修行,别做一夕得道的大梦,等到真正能修成人形的时候,麻烦变个好看点的人。”

    这是,甲乙跟九厥同时点了点我的肩膀,朝某个方向看了一眼:“你的蛤蟆不见了。”

    咦?它刚刚不一直在那儿的吗?!

    我与敖炽顿时从围观一场终极对话的深沉气氛里跳出来,死蛤蟆,说好了带老家伙来这里,它就把埋藏千钟黍的地方告诉我们的!居然撇下我们闪了?

    “小短腿蛤蟆能跑过我才怪!”敖炽“嗖”一下窜出去。

    可是,茫茫戈壁里,风沙四起,哪里又还有那只蛤蟆的影子?!

    所有人四下寻找,除了吃进满口沙土之外,一无所获。

    我果然被一只癞蛤蟆算计了吗?说好的石头呢?!

    它说的故事,我信了。

    它说它与冷冷在千钟黍里待了许多年,醒来时,却是在一头有脚海怪的肚子里,四周沾染着玉屑般的东西。他们在海怪肚子里乱跑,结果被呕了出来,恰恰落在灯隐秀一父亲的船上。也许,是这头食量巨大、又爱在陆地上觅食的大家伙,在某处无意吞掉了封印着他们的石头。这个,我信了。

    它说它试过从灯隐秀一手里取回千钟黍,可它一度连灯隐家的大门都进不去。所以,硬是将自己塞-到深山里苦修了几百年,虽然也没变得多厉害,但起码能顺利潜入灯隐家,取走了本就不属于灯隐家的千钟黍,这个我也信了。

    面对一个这么信任它的人,它怎么就好意思骗我呢?!

    身后也不清净,敖炽怪九厥没有第一时间追出去,九厥说他以为癞蛤蟆只是离开几步去装深沉,哪知道它“biu”的一下就完全不见了呢!只有甲乙若无其事地说:“要走的总会走,该来的总会来。”

    可是,我还是不能接受到嘴的肥肉“biu”一下就飞走的失落感啊!

    四周的空气越来越热了,就算把整个戈壁滩翻过来,我也要把那只蛤蟆找出来!

    就在我们走到一条干涸的河道前时,一个东西骨碌碌从一处乱石里滚了出来,端端停在我的脚下,半个巴掌大小的紫色半透明石簇上,夹着一枚造型别致的金币,在阳光下,深深诱惑着我的眼睛。

    不远处,满身土渣的小冷站在一块矮石上,咧着大嘴对我笑:“埋得太深了,刚刚才挖出来,幸好你们还没走。不然,这石头我就留下了。”

    我竭力控制住失而复得背喜交加的激动心情,拾起这块千辛万苦得来的石头:“你确定这个归我了?”

    “对我来说,带着它太重了。”小冷笑道,“何况,如今它的力量已经很微弱了,除非又有个灯隐秀一,再用邪术催动它。”

    我笑:“我可是个极爱金子的妖怪,难保哪一天我也会利用这石头让我一夜暴富呢。”

    “以你们的本事,想弄来多少金子都可以,根本不需利用千钟黍吧。”小冷眨眨眼睛,“我猜,你的爱好是赚钱,但不是贪钱。就算你的茶叶至今也没卖出去几罐,你也乐在其中吧。”它哈哈一笑,又道,“不过,遇到我,你还是赚了。这个金币,买你一罐茶叶应该够了吧?”

    “够!”我立刻点头,继而扯着嗓子大喊,“九厥!赶紧把车弄出来,拿茶!”

    但很快,我们所有人都尴尬地笑了。

    石头上,小冷很严肃地看着跟它个子差不多大小的茶叶罐,说:“没问题,我能扛得动!”

    “问题是,你要去哪儿呢?”我问。

    “当年冷冷曾帮过129个人,我想让这个数字变得更多一些。”小冷用力地把茶叶罐放到背上,回头冲我一笑,“如果以后还会见面,我再告诉你,你的茶对不对我的胃口。再见。”

    “等等。你为什么对冷冷那么好?”我喊住它,突然想起了一个最八卦的问题。

    “没有为什么。我们都是金蟾蜍的后裔,而我身为金老座下的仙官,替她奔忙是应该的。”它顿了顿,笑,“我们之间没有任何曲折离奇的故事。只是,谁都会喜欢跟一个真正慷慨的人在一起,不是吗?”

    “答案还真简单。”我摇头一笑。

    “慷慨这件事,并不仅仅与金钱有关。以后,如果别人问你身边的人,为何要对你那么好,恐怕他们的答案也是一样的吧。”他朝我挤挤眼睛,意味深长地看了看敖炽他们,然后,吭哧吭哧地背着茶叶,绕过一丛枯枝,义无反顾地朝着太阳所在的方向蹦去……

    好吧,我其实不介意有更多人被关到“牧场”里……加油吧,癞蛤蟆!

    尾

    给未知的第N封信:

    亲爱的未知,妈妈知道你一定很喜欢戈壁滩的景色,不然你不会兴奋地踹妈妈好多脚。呃,也可能是你不高兴你爸老喊你小浆糊?

    小冷伯伯的金币,妈妈已经很高兴地收起来了。其实妈妈应该多给它一罐茶叶的,不过算了,它一定搬不动。

    不知你几时才会来到这个世界,你爸爸说过,等你出生后,他要将全东海乃至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搬到你面前,我们要做世上最好最慷慨的父母。

    不过妈妈知道他罕见的理智一定不会让他这么做,所以你也不要期待会有用不完的金子、吃不完的糖果。

    你要记住,爸爸妈妈最大的慷慨,就是让你的生活变得不那么“容易”。妈妈可不希望有一天早晨你醒来,发现自己的头或者手不见了……

    健康的身\_体,正常的心智,一场又一场有趣或者危险的旅途,就是我们能给你的、世上最好的礼物。

    时间与精力我们都不会吝啬,直到你学会怎样于这个光与暗并存的世界相处。

    也许你在某个时间段会恨我们,可这的确就是爸爸妈妈爱你的方式,就算你恨我们,我们也不会少块肉,哼!

    先写到这儿。因为妈妈现在要去把你爸揍一顿。

    你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吗?

    他把千钟黍放在一个盒子里,正在怂恿你九厥干爹跟甲乙叔叔往里头放钞票。

    妈妈突然又对你的未来充满了担忧……怒!你爸到底是个什么物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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