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少年犯-《十五年等待候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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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无动于衷地听着,手指捏住她圆润的下巴,眼神复杂得让她猜不透。黎璃腾出一只手,稍用了点力气拂开他。

    “你是不是在想那个小子?”柳千仁淡淡问道。他记得有一年去她外婆家吃饭,在狭长的弄堂里遇见她和一个个子挺高的男生打闹着从身边经过。她没有看到他,一心想追上前面那个身影。

    柳千仁对裴尚轩印象深刻——很多年过去,柳千仁明白自己为什么讨厌裴尚轩,因为黎璃在意的人始终只有他。

    黎璃连忙摇头否认,她自认心事藏得很好不可能被人发现,却不料柳千仁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难得开口就直指要害。

    柳千仁神情古怪,像是在研究她否认的真伪。那双眼睛太亮,黎璃避开了。

    “我不打扰你复习。”黎璃绕过柳千仁,她的手按上了门把手。

    “你配不上他。”身后,少年轻笑着说道,异常冷酷的结论。

    黎璃蓦然回头,眼神不屑。她是近视眼而且度数颇深,不戴眼镜时显得双眼无神,因此通常用来形容女子明眸的词句都不适合,但就是这样一双眼睛冷冷地审视着他,柳千仁的心脏蓦地飞快跳动。

    “配不配得上,与阁下无关。”她打开门,转头走了出去。

    这个并不讨人喜欢的倔犟女孩用一种诡异的方式闯入他的生活,柳千仁对她产生了好奇。黎美晴这样简单到一眼就看透的女人,如何能生出这般心思复杂的女儿?

    黎璃很难过,柳千仁虽然嘴巴刻薄恶毒,但他说的却是事实。从外表看,她和裴尚轩站在一起的效果绝对比不上韩以晨同他像金童玉女那样。

    在她回家的必经之路有一个借书摊,黎璃进去了一次借过一本岑凯伦的小说。她以前听小舅舅的话除了参考书之外很少看闲书,进了高中之后整个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黎国强为了和严丽明结婚毫不犹豫地把自己赶出去,裴尚轩进了少教所不肯再见自己,黎璃放弃了原先争强好胜的心。

    聪不聪明,漂不漂亮,她漠不关心。那些自己在意的人都已不在身边了。

    那本小说名叫《天鹅姑娘》,讲丑小鸭怎样变成了人见人爱的白天鹅。多年后,黎璃在网上下载了这本书重新看了一遍,她疑惑当年的自己为何会感动到死去活来?美丽的女人总会发光,不管之前她埋没在沙砾中,还是被煤灰涂抹了面容。灰姑娘若非有绝色倾城的容颜,王子的眼里还有没有她?真正的童话是还没有变成王子的野兽与美女共舞,然后她说:“我爱你”。她爱过他最丑陋的样子,当英俊的脸被岁月蚀刻成满面风霜,在她眼里仍是那颗善良温柔的心。

    这是黎璃所知最浪漫的爱情,最动人的故事。她喜欢着的少年鲁莽、带着些拙拙的笨、粗声恶气、嗓门很大、前途一片灰暗,可她一刻都不曾停止过喜欢。

    十四岁生日那一天,裴尚轩温暖了黎璃此后十五年的人生。即便最后的灰烬仅仅是冒着一丝热气,她依然觉得余温暖人。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五日是星期天,黎璃十七岁生日。黎美晴下了一碗生日面条给女儿当做早餐。她受宠若惊地看着母亲,张张嘴想说一句感谢的话,但是发不出声音。

    柳之贤看到黎璃在吃面,马上联想到是她的生日,埋怨黎美晴不提早告诉自己,好给黎璃准备蛋糕。

    她的继父是一个温柔和善的男人,黎璃这辈子对父爱的认识都来源于柳之贤。她一直没想明白柳之贤究竟爱上黎美晴哪一点,以至于要闹到离婚的地步。或许爱情真是毫无理由的东西,你说不出那个人有什么好,但就是忘不了。

    柳千仁坐在黎璃对面吃饭,他的早餐永远是一瓶牛奶、一个煎蛋、两片面包,外加一份水果。黎璃曾好奇地问过继父难道柳千仁吃不腻,她偶尔看了几次就已经很腻味了。黎璃的早餐通常在上学路上解决。每天黎美晴给她五角钱买早点,黎璃有时候会省下早点钱借小说看。当时听了她的问题,柳之贤笑着摸摸她的头发,回答这是千仁的妈妈给他定的菜单。

    柳之贤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有些奇怪。他甚少提及前妻,在这个家里找不到前任女主人留下的痕迹,就连柳千仁书桌上的照片也没有与母亲的合照。黎璃想到这一层便觉得黎美晴和柳之贤至少有一点共同之处,对于前一段婚姻他们都扫除得很干净。

    柳千仁微抬起眼看了看黎璃,她触到他诡异的目光,鸡皮疙瘩起了一身。像过去那样,黎璃低着头一味地猛吃面条,巴不得早点吃完离开餐桌。

    “生日快乐。”柳千仁慢悠悠地开口。黎璃正往下咽一口面条,被他这一惊吓呛到了,差点噎死。

    黎美晴一边拍着她的后背顺气,一边不悦地指责她失礼,继而话头转到了黎璃身上,从她乱糟糟打结的头发说起,一路批评到脚上的袜子破了洞不知道缝补。

    柳之贤好脾气地笑着,时不时劝解两句让妻子消气,他同情地看看皱着眉头的黎璃,爱莫能助。

    柳千仁意兴阑珊地吃着煎蛋,恍似对她们母女间的对话毫无兴趣。黎璃无意中发现他的视线,每当黎美晴的批评转到自己身上某一部分时,他会飞快地瞥上一眼。

    柳千仁顺利通过七月高考,如愿以偿进了交通大学,从此在徐汇校区住校,很少回家。黎璃便有一种绞索稍稍放松的解脱感,但是每当他回来,黎璃就觉得不自在。每一次他们的目光在空中相遇,黎璃总是先避开的那一个。

    有一段时间黎璃迷上了哲学,她把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名言“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当做座右铭贴在文具盒内,每次打开必定默念一遍。

    李君取笑她无聊,声称这句话不过是解释了关于发展这一哲学命题,如果每个水分子都能当做个体单独存在,那么流动的水的确分分秒秒都不同,本身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

    黎璃悻悻然瞪了李君一眼,仍旧每天念上几次。她想的是自己对裴尚轩的喜欢应该停止,时间明明如流水一样过去,任何一天都无法重复,为什么自己依然放不下他?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禽流感在全世界范围内爆发,黎璃在病房里望着窗子外面过境上海的候鸟。十五年往事如烟,裴尚轩这三个字融入她的骨血,早已成为生命的一部分,仿佛呼吸般自然。

    时间的长河,她的确没有重复踏进同一条支流,每天黎璃都比前一天更喜欢他。

    可是他不知道,她爱了他那么久。在他没有变成王子之前,她就已经喜欢他了。

    一九九三年的最后一天,星期五。放学前大家用“明年见”作为道别,轻轻松松的少年男女走过一年的时光,还未到回首往事感慨虚掷光阴的年纪,那一句“明年见”更多的是一种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黎璃在文具店买了一本带锁的日记本,李君在另一边挑圆珠笔。带香味的笔已经不流行了,现在流行卡通形象的笔帽。她拿了一支粉红色Hello

    Kitty的圆珠笔,走过来问黎璃可不可爱。

    “哇,还是带锁的哦。”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似的,李君叫了起来,“说,你会不会写我的坏话?”

    黎璃笑了笑,反问一句:“你做了哪些坏事需要我写下来?”

    李君捏她的脸说她是个坏心眼女人,末了认真地问她:“黎璃,你会写什么?”

    黎璃没有告诉李君,她的日记本只写一句话,在新年的第一天。

    零点钟声响起,黎璃盘腿坐在沙发上打开日记本,印着花朵的粉蓝色纸面光滑平整,手感很好。她在一月一日这一天写下:“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

    想了想,她有好久没看到他了。裴尚轩要在少教所关三年,他仍然不肯见她。黎璃在裴尚轩的名字后面加上“这个笨蛋”四个字。

    锁上日记本,黎璃跑到封闭的阳台,拉开了铝合金窗。寒风凛冽,吹得她脸颊刺痛。黎璃的手心握着小巧的金色钥匙,深吸口气用力扔了出去。

    夜色深沉,黎璃看不见它下坠的轨迹,也不关心它会落脚何处。

    关上窗回到客厅,黎璃被斜倚着墙的男人吓了一跳。柳千仁不知何时来到了客厅,面无表情地盯着她看。

    那张脸依然令人联想到“漂亮”,但柳千仁俨然已褪去少年的青涩,有了男人的阳刚味。黎璃尽管怕他,但不得不认同他的确是个会让女生心动的男人。家里的信箱收到过好几封倒贴邮票示爱的信,收件人写着“柳千仁”。他看都不看,直接扔进垃圾桶里。

    柳千仁的手上,赫然是她刚才还搁在茶几上的日记本。黎璃勃然变色,抢步上前欲夺。他恶意地举高手,仗着身高优势不让她拿到。

    “钥匙呢?”他笑容邪肆地问道。

    黎璃的手转而指着窗外方向,“我扔掉了,你想找的话,请便。”

    柳千仁玩味地瞧着面前强自镇定的女孩,三年前认识黎璃开始,她总是回避自己的视线,连说话都带着小心翼翼。他承认自己看不透黎璃:他以为她软弱的时候她会变得坚强,以为她顺从的时候她会突然反抗。他想起了当年她打自己耳光的情形以及随后楼下发生的一幕。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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