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拜拜[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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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焉后期那脸打的,真相定律坑死了他。

    “我这儿没有乐子给你解闷。”茭白无精打采。

    “亲爱的,我不是来找乐子的,我是来陪你聊天的。你没什么劲啊,那我说点好玩的事儿。”姜焉做思考状,“我想想,就说我的上家吧,那也是我们共同的熟人。”

    茭白斜了他一眼:“谢了,我不想知道你的工作经历,不用了。”

    “别这样,我这么喜欢你,请给我一个向你分享的机会,”姜焉一本正经地说完奶奶眯起猫儿一样的眼睛,“戚先生啊……他是我接触过的所有那个层面的人里面最有涵养最有风度的一个人,很容易让人着迷。”

    说这话的时候,姜焉的神态中含着纯粹的敬仰,与其说是在形容前金主,倒不如说是在和人谈论一个各个方面都令他敬而远之的长辈。

    茭白无动于衷。

    “有一回我犯了错,你猜怎么着?”姜焉俏皮地眨眼。

    茭白木然:“你被打屁股了。”

    这话不知道戳到了姜焉的哪个笑点,他噗哧笑出声,捧腹哈哈大笑,笑得前俯后仰,长发乱扫,裙摆因为他的动作开得很大。

    于是茭白就看见了姜焉的小草莓。

    小辣椒竟然穿草莓裤裤。

    “不是啦,戚先生罚我抄了一本金刚经。”姜焉的眼尾因为刚才的大笑而嫣红。

    茭白:?

    敢情《断翅》之所以没写清楚戚以潦的人设,不给他安排支线丰满他这个角色,是因为他跟沈老太太撞型了?

    两人都是吃斋念佛心狠手辣的东西?

    茭白脑补戚以潦跟老太太一块儿跪在蒲团上打座,一口一个阿弥陀佛的画面,直掉鸡皮疙瘩。

    “我的字就是他教出来的。”姜焉幽幽道,“他是个好老师呢。”

    茭白自动理解成是师生play。

    比起看不到人听不到声的戚董事长,茭白的关注点都在眼前的小辣椒身上,他的声调好像午后老巷里某户人家飘出来的磁带声,流淌着岁月之手抚过又狠狠拧了一把的沧桑味道。

    ——让人听着就很想去摸一摸尘封在记忆深处的那些东西,捧在怀里忆当年。

    “你的声音里有故事感。”茭白由衷地夸赞。

    “很多人这么说。”姜焉翘起腿,得意又张扬,“老天爷的赏赐。”

    “你是做什么的?”茭白问道。

    姜焉把身前的一缕发丝绕在了手指上面:“玩儿音乐的。”

    茭白耷拉着的眼皮一掀,音乐?《断翅》里最骚的小受是搞音乐的?要不要这么炸?

    “很意外?”姜焉前倾身体看茭白,又凑过去,趴在床边近距离看他,喃喃自语,“你这眼神……”

    姜焉激动地抱住茭白:“我有感觉了,哈哈哈,我来想法了!”

    茭白耳朵上一湿,他蹙眉:“你亲我干嘛?”

    “哎呀,一时没忍住,我只亲两种人,一种是给我钱的,一种是我喜欢的,你很有趣。”姜焉摸他脸上的青色血管,鼻息里发出富有技巧的黏糊喘息,眼中全是风月,“亲爱的,你要是能做1,那我随时欢迎,不但不收钱,还给你钱买好吃的。”

    茭白受不了这种**法,他不能接受毫无情感根基的亲密行为:“你能把手拿开吗?”

    “恶心到你了?对不起。”姜焉很抱歉的样子,撤开前还捏了一下茭白的脸,他挥挥手,走得很渣男风。

    茭白在姜焉的“待会见”跟关门声擦擦耳朵上的口水,进来几个月,第一次被占便宜。而且还是沈老狗的情人。

    这很《断翅》。

    茭白忽地想到了什么,眼睛四处瞄。戚以潦会在“缔夜”的房间里按一堆监控,他的老友没准也有他那种神经病作风。

    茭白没找到监控,他又擦擦耳朵,刚才不是他主动的,就算他这儿真装了监控,沈老狗也怪不到他头上。

    一两个小时后,姜焉敲响了茭白的房门,他的长发被银色发箍捞在后面,脸上有墨水印,嘴角也有。他就以那鬼样子,问了个莫名其妙的问题。

    “你英语怎么样?”

    茭白不想回,但架不住姜焉直勾勾的视线,他保守道:“一般。”

    “那不行啊。”姜焉把放在后面的手拿出来,手上提着一个大袋子,他把里面的东西倒在了茭白床边的地上。

    全是英文原版书籍。

    “我就是靠这些提高英语水平的,我离开西城的时候本想扔了,想想还是寄到了南城,觉得说不定以后能送给哪个朋友,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姜焉蹲在一大堆书籍旁,仰着头对茭白飞吻,“为了感谢你为我提供灵感让我写完曲子,这些都送你了。”

    茭白一脸的绝情冷酷:“谢谢,我不需要。”

    “现在不需要,不代表永远不需要,多学点东西不是坏处。”姜焉眉眼飞扬,“你高三吧,明年就高考了,可以提高英文的阅读量跟词汇量啊,好处多多。”

    茭白无语,姜焉不会无缘无故送他原版书籍,难不成沈寄喜欢英文说得好的?

    不对啊,他对床伴的要求不是漂亮加骚就可以了吗?

    还有个问题,

    茭白不动声色:“你怎么知道我高三?”

    “昨晚沈先生接到了他儿子的电话。”姜焉撩了撩头发,“被装昏迷的我偷听到了。”

    茭白的嘴一抽:“装昏迷是你的拿手绝活?”

    “只有那样才能中场休息,那可比喝十瓶红牛带来的效果都要好。”姜焉亲昵地拍拍茭白的手背,像一个传授经验的前辈,“一般情况下,一晚上最好是装两次,不能少于那个次数。否则会累到顾不上做面部表情,丑到金主,但次数也不能多,多了会让金主不尽兴,记住了吗我的亲爱的。”

    茭白一把甩开,滚蛋!

    姜焉眼底的揶揄隐下去:“你不问我偷听到了什么?”

    茭白反问:“你敢说?”

    “不敢。”姜焉站起来,弯腰贴近茭白,他就着这个如同跟情人缠绵的距离打量了会,轻笑,“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是个蔫坏的人,你会出卖我的。”

    茭白:“……”

    姜焉没有拿出证据让他的说法更有说服力,似乎并不在乎,他嗅嗅床上人衣服里的药味儿:“我第一次见你是在‘缔夜’的包间,你坐在沈先生身边,脖子上套着根无形的绳子,凌晨我在沈先生的房里看到你的时候,我能感受到你在扯绳子,你想扯掉的急迫心情……”

    “一个活法活够了,就想换一个。”茭白漫不经心地解答。

    姜焉不是他的好友,不涉及活跃度,他不需要为他们的接触制定什么计划。

    他们是可以做朋友的。

    就打打嘴炮。不是交心的那种。

    茭白突然好奇一件事:“他平时有让你跪地上给他脱鞋,穿鞋吗?”

    姜焉戳茭白凸起来的锁骨:“那是狗,我是情人。”

    茭白无言以对。

    “现在的你已经脱离狗籍了。”姜焉的手往他衣领里溜。

    茭白抓住那只发骚的手往外一扯,呵呵两声:“那我升职了啊。”

    姜焉一愣,随机大笑,他笑起来没有半点做作矫情,很大方爽朗,十分的明艳动人。

    这是他今天第二次被茭白逗笑,就觉得开心。

    好久没这么开心了。

    也不知道这状态能持续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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