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拜拜[穿书]》


    第(3/3)页

    有人敢对他直呼其名?

    有。

    不止这么叫他,还在他面前吐脏,咒他。

    接二连三,不知死活。

    一次一次地挑战他的底线,晚饭那会朝他扔餐具,顶嘴,甩脸色,现在又找死。

    胆子太大,心也够大,贪得无厌得很。就这么想做特殊的存在。

    沈寄阴寒着脸垂眼,他这才发现自己的脚不知何时踩上了青年的脖子。

    脚没拿开,力道却是无意识地撤了。

    茭白边喘边咳,他每咳一下,身子都会痉挛着抖一下,蜷缩的指甲里都是细碎的血肉。

    罪他受了,但不会让敌人全身而退。

    沈寄在看自己脚背上的抓痕,有一大片,上次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还是小姜,对方只是挠了下他的脖子,却差点被他弄死在床上。

    “老沈,那孩子看着像一根枯黄杂碎的野草,却有一股子违和的韧劲,刚才的他跟昨晚又有不同,变来变去的像万花筒一样,很难得不是吗,你怎么也要花点时间照看着点。”

    老友提醒的话在沈寄耳边响起,票时他直觉好笑,一条狗罢了。

    是啊,不过一条狗,牙口就是再锋利爪子再尖,也还是狗,套根结实的狗链拴起来便可,无论如何都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两周过去,不管这条狗的骨头养得怎么样,他都会利索地把事办了。

    到那时,他可能会发现滋味不过如此便草草结束,将人赶走。

    即便与他很契合,那又如何?

    他也不是头一回碰到让他满意的小玩意了,安排个地方养着就是,早晚会腻。一月两月,最多不过半年。

    所以,只要两周就会出结果,这个时间谈不上夜长梦多。

    沈寄蹲下来:“小狗,你心里很得意吧。”

    茭白平躺在地上,他对上老东西的目光,沙哑又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

    “能让我对你这么有兴趣,一再破例。”沈寄抚摸他脖子上的那片青紫,触手湿滑且冷,“欲擒故纵这招玩一两次就行,玩多了,很容易鸡飞蛋打,什么都得不到。”

    茭白心里很清楚,他刚才跟这个老家伙对视的时候,眼里如果露出一点害怕胆怯,那他就完了。

    沈氏的掌权者所到之处都是敬畏的眼神,颤缩的肩膀,低垂的头颅,阿谀奉承的话语。

    他坐在那个位置上面,放眼望去都是看他眼色行事的人。

    票一个敢直视他,敢对他放屁的人出现的时候,可不就一下子被吸引了吗。屁都是“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味儿。

    人要是想犯贱,十头牛都拉不住。

    而且一旦破例犯了一次贱,就会有无数次。

    这一点可参考所有狗血漫里的主配角,全部通用。

    茭白看着即将冲破50大关的活跃度,在心里的小本子上找到沈寄,慢条斯理地记账。

    一双手臂将他抱了起来,他非快抓住能抓到的东西。

    沈寄扫了眼抓着他衬衣的那只手,冷峻的眉峰上挑,戏谑道:“听进去了,不玩欲擒故纵了?”

    茭白朝床的方向点点下巴,麻利儿的,谢谢。

    沈寄周身笼了寒气,他的手臂一松。

    茭白早有防备,眼疾手快地挂在了老家伙的腰上。

    这个姿势,噫……

    等等,皮卡丘那小萌神好像长,长胖了一圈?

    我草!

    服了,真服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