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二章 听证会(二)-《北宋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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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石认真思索了一番,道:“夫役是没有固定的时日规定,有些几天,也有些几年,不过官府和民间都有一种说法,就是在春耕以前调发者称春夫,因工事急迫调发的称急夫。

    还有规定,距离服役地点500里以内的征发的,为“正夫”,必须要从事此项徭役;距离地点500到800里之内的,可以以钱代役。

    同时我朝与之前朝代有所不同,我朝还有规定夫粮每日两升,这是在太祖时期就已经定下规定。”

    唐朝的两税,其中有规定服役最长四十天,但是宋朝却没有这个规定,尤其是在河役上面,这方面规定的非常模糊。

    张斐道:“根据王学士所言,征召多少劳役,劳役多少时日,都是根据河防工事所需而定。”

    王安石点点头道:“可以这么说,只不过征调劳役过多,同时亦非紧急情况,也是需要先上报朝廷的。”

    张斐道:“在非紧急情况下,征召多少劳役需要上报朝廷。”

    王安石想了一下,道:“这个倒是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河道边上的州县,每年都会征召役夫,如果超出平时这个数目,就应该要上报朝廷。”

    张斐问道:“如果没有上报朝廷,是否有违制度?”

    王安石又迟疑一会儿,道:“其实也不算是违反制度,不过我朝是有完善的监督制度,但如果有人有举证弹劾河防大臣滥用民力,朝廷也会立刻派人去调查,如果确实存在这种现象,便会将其定罪。”

    张斐道:“朝廷可有制度来判定,怎样才算是滥用民力?”

    王安石道:“这主要是看当地百姓是否因劳役,而导致民不聊生。”

    张斐又问道:“怎么才算是民不聊生?”

    王安石不爽地看着张斐,你这是纯属抬杠。“难道张检控不懂民不聊生的意思?”

    “我懂。”

    张斐点点头,又问道:“但是我想清楚的知道,怎么去判定民不聊生,比如一个县城,是所有人都吃不上饭,算民不聊生,还是一半百姓吃不上饭算民不聊生。”

    这个问题,在场所有人都懵了。

    包括赵顼也在想,这个民不聊生该怎么去算?

    王安石也想了半天,“没有这方面的判定,一般都是当地官员根据情况来定。”

    张斐又问道:“适才王学士说,根据工事所需,征召劳役,朝廷能否准确判定,某项工事,应该需要多少劳役?”

    王安石摇摇头道:“没有!因为这很难去判定。”

    张斐问道:“拓宽多少,挖深多少,以及每个役夫每天可以做多少事,经验丰富的官员,难道不能因此给出一个估算吗?”

    王安石道:“河防工事,是非常复杂的,征召劳役往往都需要一两个月,再加上天气、土质的不同,河防大臣是难给出一个估算的。”

    张斐点点头,道:“关于地方财政和河防财政,可有明确的职权关系?”

    王安石道:“主要负担河防财政的是转运司,而转运司同样也有监督河道工事的职权,正如我方才所言,在制置河防水利司之前,转运司若觉得有问题,是可以拒绝拨钱的。

    但这也导致很多时候,转运司成为延缓河道工事的罪魁祸首,故而我才建议陛下设制置河防水利司,即便是现在,如果转运司认为工事存在问题,他们也是可以立刻上书朝廷,只是要以河防大臣为主,而不能轻易拒绝拨钱粮,除非你握有铁证,证明这里面确实存在问题。”

    张斐问道:“什么问题可以上报朝廷?”

    “任何问题。”

    王安石道:“比如说有人克扣夫粮,滥用民力,贪污腐败,等等。”

    张斐道:“侵占民田,破坏百姓房屋,这些算不算?”

    王安石点点头道:“这些都可以算。”

    张斐问道:“不上报算不算违反制度?”

    王安石道:“朝廷是有御史监督。”

    只要张斐问他,又无违反制度,他一律避而不答,他知道这么大的工事,不可能不存在这种情况。

    张斐又再问道:“不上报算不算违反制度?”

    王安石无奈之下,才道:“不能算是违反制度,但可以判定失职之罪。”

    还是避重就轻,因为失职之罪,一般不属于司法,而是属于行政。

    张斐道:“假设在拓宽河道时,要征用民田、民屋,这需不需要先上报朝廷,还是说可以先征用,后上报,亦或者说,不需要上报。”

    王安石道:“这种事一般是地方官府和制置河防水利司来商量着定,如果事事都得先请示朝廷,也可能会耽误工期。”

    张斐道:“但是翻阅很多文案,大多数河防工事,都没有具体工期。就如此案,在所有相关文案中,都没有指明工期,唯一相近的,就是程都监认为这很紧急,但甚至没有相关文案,记录到大概是在几月之内必须完成。”

    王安石思忖一会儿,道:“当然还是尽早完成的好,如果在你的工事未完成之前,又遇到水患,那你可得负主要责任,河防大臣也不容易。”

    张斐笑着点点头,又问道:“也就是说河防大臣,是可以根据工事,任意征用民田、民屋。”

    王安石道:“当然不能任意征用,而且地方官府也需要记录在案。”

    张斐道:“如果地方官府阻止河防大臣征用一处民田,该以谁为主。”

    “.当然还是河防大臣。”

    王安石道:“地方官府若觉得不合理,可以上书朝廷。”

    张斐问道:“根据王学士这番所言,滥用民力,难以判定,需要多少工期,难判定,征召田屋,难以判定,唯一可以判定的,应该就是贪污受贿,但司法是讲究证据的,也就是说,除非贪污受贿,否则的话,司法是很难介入的。”

    王安石道:“具体事务,具体判定,司法当然是可以介入的。”

    张斐问道:“假设,朝廷下令,将河道拓宽五丈,但一不小心,拓宽了五丈一尺,并且毁了百姓的田地,司法可否追究河防大臣的责任。”

    你小子又给我设套。王安石不禁暗骂一句,他要这么说,那程昉可就凉了,忽然心念一动,笑道:“我认为你问得这些问题,纯属站着说话不腰疼,你没有治理过河道,不知其中困难,谁都想做到尽善尽美,但往往就是做不到。

    虽然其中可能有百姓因此受累,但也有更多百姓因此可免于水患,并且可令国家长治久安。”

    张斐道:“王学士误会了,我的这些问题,并非是在指责任何人没有做到尽善尽美,我只想问清楚一个问题,就是在整件事中,是否有法可依,这对于我们检察院是否起诉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无法可依,那我们检察院又凭什么进行起诉。”

    王安石想了一会儿,道:“公检法的制度,确实难以判定河道上的事。”

    张斐笑道:“但是目前看来,旧司法制度其实也很难判定,有人说滥用民力,也有人说没有滥用民力,到底这里面没有一个具体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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