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暴饮暴食-《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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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大概有二百斤的身体,从楼上一跃而下,砸扁了路边,停着的一辆汽车。

    报案人同时也是唯一的目击者。

    凌晨三点,饱受失眠困扰的报案人,在阳台上独自坐着。

    他的瞳孔里一个物体闪过。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他就听到了楼下,一声巨物落地的声音。

    虽然沉闷但声音非常大。

    接着是汽车刺耳的警报声。

    他看向楼下,一具尸体以怪异的姿势,躺在已经瘪掉的汽车顶。

    他的脑袋“嗡”地一声。

    一分钟后,他颤抖着拿出手机报警。

    题安住的地方,离案发现场不算远。

    他在接到局长打来的电话之后,十几分钟后赶到了现场。

    虽是凌晨,但出事地点周围,已经聚集了不少人。

    这幢楼每层的灯,都亮了起来,住户纷纷从阳台探出脑袋。

    题安观察,这是一幢商业公寓两用的楼。

    一楼二楼是临街门市,三楼到七楼是办公楼层,八楼到二十楼是民用住宅。

    题安勘察现场,死者呈仰卧状态,眼睛圆睁,脑浆已经流出。

    身下大片粘稠的血迹。

    几块皮肉在和汽车的撞击中散落。

    胸前纽扣缺失,裆部有黄色液体。

    距离天亮只有两个小时,天亮后案发现场,势必会引起群众和来往行人的围观。

    加上自媒体的发达,如果没有经过处理的死者照片,被围观者传上网络,对死者家属是莫大的打击。

    以讹传讹的不实消息,对死者更是不尊重的二次伤害。

    题安于是让赶来的梁落和欧阳台,随着法医鉴定中心的人一起,先把尸体拉回去解剖。

    自己则继续留在案发现场。

    按照死者的落地地点,题安推算了死者在楼顶的坠楼位置。

    楼顶的坠楼位置周围有一瓶,已经空掉的伏特加。

    稍远一点,还有多个脚印和吸了半截的烟头。

    烟头明显是很久之前留下的,应该不是案发时间,有人留下的。

    题安在坠楼现场,没有发现捆绑胁迫的痕迹,没有挣扎搏斗痕迹。

    倒是有反复徘徊犹豫的脚印痕迹。

    经比对,楼顶栏杆上的衣物纤维和露台上的脚印,包括栏杆上的手印都是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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