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第五页 悬壶-《浮生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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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苦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借身命。见彼苦恼,若己有之,身心凄怆,勿避崄巇,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工夫形迹之心。如此可为苍生大医,反此则是含灵巨贼。

    ——《大医精诚》·孙思邈

    1

    夜色下,紧闭的门窗嘎啦嘎啦直响,十几张一模一样的脸,疯狂地朝墙上每一道缝隙里挤,胀满血丝的眼球,贪婪地往这座立在一片烂泥地上的铁皮屋里探看。

    在这块位于新德里南部的土地上,时时刻刻都有闷热的怪味,从远处那片沉睡中的贫民窟里四散而出。

    此地向来平静,因为住在这里的人每天只需要为一件事忙碌——填饱肚子。破屋与臭水沟之间,常有饿得哇哇大哭的孩子;也有推着旧自行车郁郁而归的男人,在妻儿期待的目光里,也只能无奈地摇摇头。每隔一些时日,就会有虚弱的老人在饥饿或者疾病中走完一生,也有一些年轻人,因为不堪生活的沉重,选择了最便宜但是最有效的老鼠药。

    但唯一庆幸的是,起码他们还能看得起大夫。准确说,是有一位大夫愿意来看他们,总是不收诊金,离开时还会留下免费的药品。每次在那些感激但又绝望的目光里离开时,不苟言笑的他,只会留下一句话——淡定些吧。

    问题是,现在的情况,很难让人淡定啊!

    铁皮屋里,甲乙面朝着我,用后背紧紧抵住被疯狂摇动的大门,寒光闪烁的七尾墨已经从牙签盒里跳出来,握在他手里。如果不是我总拿牙签剑来命名他的专用武器,他不会严肃地告诉我,这把变换不定、雪光潋滟的半透明长剑不叫牙签,叫七尾墨。怪名字!

    “再这么硬抗下去,这房子撑不了多久了。”一扇坏了把手的窗户前,敖炽双手死摁住它,不让外头的家伙钻进来。

    “一分钟,我可以将外头清理干净。”甲乙从门缝里望了望外头,冷冷道。

    “我只要半分钟!”敖炽白了他一眼。

    我的背后,那活得悄无声息的男人走出来,摇晃的灯落在他灰白的头发与永远干净的医生袍上,说:“那些事,就拜托你了。”

    “你倒很淡定。”我看看他,又看看外头那十几个人影,“你确定你要那样做?”

    他笑笑:“我是医生。”说罢,他从怀-里掏出一张叠好的纸交给我,朝里屋看了看,说:“这个替我交给艾米丽吧。”

    随着他手上的动作,一抹淡淡光华从我眼前晃过——他的腕子上,戴了一串“无论如何也取不下来”的月光石,起码在一般人看来,那就是寻常可见的晶石中的一种。乳白色,半透明的十三粒圆珠,随着光线的变幻,浮出一层幽幽蓝光,柔美温润,一眼看去,那就是自月色中摘下的最好的一片。所以,这种模样的晶石,一直俗称月光石。

    可我知道,他手上这一串,并非“寻常”的月光石。他清清楚楚地告诉过我,这一串月光,有个专属于它的名字——月隐娘。

    我也清清楚楚地知道,这就是我要的,第六块石头。

    从南非到印度,从破天斧到月隐娘,这次的故事,让身经百战的老板娘都觉得十分坎坷,不知该从何说起。或许,应该从一只蚊子开始?!

    2

    啪!一只秋天里的蚊子,倒霉地死在老孙手里。山里的秋天总是特别长,蚊子比牛还大。

    他摇摇晃晃走上半山坡,几棵老榕树抱着他的小院子,一地幽凉。

    “吱呀”一声,破朽的木门被推开,他披着一身暗淡的月光,打了个饱嗝,靠在门框上,拴在腰间的老葫芦晃晃悠悠。

    “还不睡?小黄都睡了!”老孙抹抹嘴,对着那个仍在桌前忙碌的年轻人说道。小黄是他们养的公鸡,晚睡早起,报时准确。

    年轻人没有反应,专注地拿着柳叶刀,在一片翠绿肥厚的树叶上游走。他脚下的垃圾筐里,已经堆了半桶支离破碎的树叶。

    “武昌打起来了呢。”老孙没有进屋的意思,就靠在那儿,自顾自地说着,“这一声枪响,皇帝这个玩意儿,怕是从此都没有喽。”

    年轻人依然专注于他的刀与叶子,明亮的光线下,那张被山风吹得稍许粗糙的脸,棱角分明,五官俊挺,另有一种与年龄无关的沧桑之美,即便剪着最没有特色的平头,还是很耐看的一个人。

    “你又把头发剪了呀?”老孙发愁地看着他的头顶,“都说别找村头的老王剪头发了,那老家伙剪出来跟狗啃的一样。我说篇篇啊……”

    “为什么我总是无法将叶脉完整地剥离出来?”年轻人突然抬起头,手指中拈着一片残缺的叶脉,“老头,你是不是还有什么诀窍没有教给我?”

    “别叫我老头,叫老师!”老孙瞪了他一眼,“没大没小。”

    “你不叫我篇篇,我就喊你老师。”他把叶脉扔进垃圾筐,擦擦手,又重新取了一片叶子,“你说过,等我能用这把刀完整无缺地剥离出一片树叶的叶脉,才是真正的大夫。”

    “好吧,第五同学。作为我现在唯一的学生,老师慎重地回答你,诀窍只有一个。”老孙很是卖弄地竖起一根手指,“淡定!”

    “我并不冲动。”他瞟了老孙一眼,“你又拿瞎话骗我!”

    “那是你还没搞清楚怎样才能真正地淡定。”老孙打了个哈欠,“你继续练习,老师去睡了。”

    他埋下头,更加专注而细致地在树叶上练习,薄如蝉翼的刀片在叶脉与叶肉之间游走回旋,比画一幅工笔画还精细。

    什么时候,才能像老师那样优秀,被无数病人称赞呢?!

    就是这么个念头一滑而过,他手里的刀片一歪,一条叶脉断开,又失败了。

    第五篇将刀一扔,有些躁郁地走到窗前。外头的夜色,正正是“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落英山下的景色,一如既往的幽静美妙。

    跟在老孙身边学习医术已经快五十年,这老头带着他云游四海,繁华城镇,冷清小村,都住过。今年,是他们住到落英山的第五年,附近的山民们都喜欢他们,因为老头给他们治病从来不要钱。

    微寒的夜风从外头掠过,他关上窗户,目光却长久地落在墙上的圆镜上。镜子许久没有擦过了,人照在里头,像笼着一层雾。他怔怔看着自己模糊的脸,这张脸,不论时光如何飞逝,也不会有任何变化。他已经不再是“年轻人”,而且,也远远不止五十岁。

    他当然知道自己不是人类,但好笑的是,不是人类的命,却又要得人类的病。

    没记错的话,他是在一片由无主孤坟组成的墓地里醒来的,被吵醒的。有好心人找了道士来为这里的亡者做法事超度,鞭炮声震耳欲聋。

    他从梦中醒转,伸了个懒腰,无数闪亮的玉屑从他身上掉落下来。

    思维很迟钝,记忆很空白,赤身露\_体的他,从一座坟茔后钻出来,将在场的人吓个半死。

    然后,便是学习与流浪,从一个空白的人,学习如何接纳这个崭新的世界。

    多尴尬啊,明明不是人类,却会冷、会饿、会受伤、会生病。为了赚钱果腹,他在风寒料峭的码头替人卸货,累到半死却被黑心的工头耍弄,说工钱要到三个月后才会有。

    发着高烧的他,在工头趾高气扬的笑容里,默默离开了码头,不吵也不闹。

    背后,离他越来越远的码头与货船,毫无征兆地冒起了黑烟,像是着了火,却又看不见半点火苗,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化成了灰烬,工头与所有来不及逃开的工人,在地上胡乱打滚,衣裳与皮肉粘在一起,嗞嗞作响,仿佛被熊熊烈火炙烤,很快命丧黄泉。

    所有人都吓呆了。而这场事故,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合理的解释,官府在报告上草草写上“火灾”,上报了事。

    他病得越来越重,在模糊的视线里穿街走巷,毫无目标。没有钱吃饭治病,是不是可以去抢去偷去骗呢?

    不可以。

    他自己的答案清清楚楚,身\_体里好像有一种深刻的本能的意识,告诫自己,这样偷鸡摸狗求生存的行为是下作之举,他的身份,不允许。

    但是,他的身份?他的身份是什么呢?到此刻也还是想不起来。

    最后的一点力气,将他带到了一个饭馆前,昏死之前看到的最后一个人,就是老头。

    那天他还是像今天这样,穿着不合时令的布衣布鞋,满脸褶子,一身药味,腰间拴着的棕黄色的葫芦,涂了膏似的油亮光润。

    老头的汤药,给他捡回一条命。客栈里,吃饱喝足的他,看着专注翻书的老头,说:“我要跟你学医。”

    “行啊。”老头眼也不眨地回答。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他成了老孙的学生。

    老头说名不正言不顺,你还是要有个正经名字的。

    他以为,会有多么“正经”的名字,结果老头皱眉想了半天,看了看手里的书本,一拍桌子:“有了!就叫第五篇吧!”

    这叫什么破名字!

    老头说,刚好看到第五篇,这就是天意啊!再说。“第五”本身就是个源远流长的复姓,多有意义!

    “随便吧。”他摇摇头,看着老头手里的书,“那是什么?跟医术有关?”

    老头把书合上,露出封面,嘿嘿一笑:“不是啦,是杨柳街上说书的小李自己写的小说,《春三十娘大战猪八戒》!好看哪!”

    他彻底沉默了。

    五十年时间,不长不短,老头的医术,他学到大半。用刀已是最后的课程,也是最难的一段。可是,老头从来不让他单独为人诊症,总说他还未到出师的时候。

    五十年,除了脸上又多了几条褶子,头发又稀疏了大半之外,老头也没有多大变化。

    他问过老头到底多少岁了,老头笑嘻嘻地说:“一千三百三十岁。”

    他不信:“人不可能活那么久。除非你是妖。”

    “我有长生术,信不信?”老头拍了拍那个不离身的葫芦,神秘兮兮地说,“等我翘辫子了,就把这个葫芦送给你。医道之精华,都在这上头。”

    真是个满嘴胡话的老家伙啊,那个破葫芦他又不是没偷看过,里头毛都没有一根,大多数时候是作为水壶或者酒壶使用,有时候老家伙连外头没喝完的肉汤也会拿它装回来。

    他揉揉酸胀的眼睛,视线从镜子上挪开,转身走到桌子前,深吸了口气,重新拿起了刀与树叶。

    3

    村里闹出了人命。

    几个壮汉拿门板儿抬着一个溺水的妇-人奔到了他们面前。

    不多时,另一拨人又背着一个面白唇紫、知觉全无的年轻女-子冲到院子里。

    每个人都在焦急高喊:“孙神医救命!”

    可是,这次连老孙都无能为力,一个跳河,一个服毒,送来得太迟了。

    房间里,两具尚有温度的尸体各躺一边,各自的熟人拥在一起哭哭啼啼。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长相还算斯文称头,跪在中间,一边扇自己耳光一边疯子似的喃喃:“把我劈成两半就好了!劈成两半就好了!”

    第五篇站在门口,看了两眼,转身走到院子里的石阶上,老头正坐在那儿喝茶。现在是中午,太阳很大,但总觉得不暖。

    事情不复杂,男人在城里打工,赚了钱,便背着原配养上了外室。之后事情败露,男人欲与原配分手,奈何原配以死相逼,说只要分开她就去死,又不许男人正式纳妾。男人无奈,拖拖拉拉一两年,如今外室又心生不甘,非要男人给个名分,一路从城里杀到村里,两个女-人,闹得不可开交。

    最终,气愤之极的原配投了河,不甘示弱的外室服了毒,留下这个不知所措的男人。

    “真吵啊。”他坐到老头身旁,房间里传出的哭声一阵高过一阵。

    老头不说话,喝茶晒太阳。

    他沉默了片刻,问:“如果有种医术,真的能让一个人变成一模一样的两个人,你觉得好不好?若是有两个男人,这两个女-人就不会死了吧。”

    “不好。无论怎样,不够淡定的人,出事儿是迟早的。”老头喝了一口茶,看着他,突然问,“你的叶脉能拨出来了么?”

    “没。”他答道。

    “你刚刚的问题,恰恰是你不能拨出叶脉的原因所在。”老头狡黠地眨眨眼。

    他皱眉,想不通其中玄机。

    “现在想不明白,将来总有一天会明白。”老头抹抹嘴,又把他的葫芦拿到手里把玩,“记得我遇见你的那年,海城码头上出了一场诡异的惨事,码头上的货船还有众多工人都死于非命。那种烧焦的味道,跟寻常火灾造成的味道有些不同。”

    “是吗?”一只野鸟从墙边飞过,他扭头看过去,“你的鼻子很厉害。”

    “我一生中靠气味分辨过的草药不下万种,再细微的差别也瞒不住我。”老头继续欣赏着他的葫芦,“你的身上,一直有那股奇特的味道。到现在也没有散去。”

    阳光下,葫芦的颜色更深了,一块块的斑纹在它圆润可笑的身\_体上铺陈开来,形成各种无法解释的图案。

    “你会把它送给我?”他岔开了话题。

    “当然。”老头笃定地说,“都说了只要我翘辫子了,它就是你的。”

    他一笑:“那你什么时候翘辫子,老不死的东西?”

    “恐怕,就在一个月之后了吧。”老头微笑。

    傍晚,那群哭哭啼啼的人才带着他们逝去的亲人,点着火把,缓慢地朝村子那边走去。

    小院里终于恢复了平静。

    房间里,老头端正地坐在灯下,铺开一叠宣纸,举着毛笔,写了一张又一张。

    他知道老头又在抄经文,一篇篇整整齐齐的《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慢慢摞起来,佛经中字数最少的一篇。老头抄得很仔细,字字工整,跟他平日里写的药房一样,一丝不苟。

    一直抄到深夜,纸用尽,墨用尽,老头才叫他过来,把这一沓经文交给他,说:“烧了吧。”

    “这么多?”他多嘴问了一句。老头一直有这习惯,一旦遇到回天乏术的病人,事后他总会为他们抄一篇经文化掉。

    “替武昌城里那些娃娃也抄了一些。”老头揉揉发花的眼睛,“有多少战火,就有多少骸骨。”

    他看着手里的经文:“那这些可远远不够。”

    “有心就足矣。”老头一瞪眼睛,“莫非你真想累死我这把老骨头!”

    他耸耸肩,去了院子。

    心经化成的灰烬,被风卷到半空,四面八方地飘洒。

    不需要任何火源,他就能“燃烧”一切他想烧掉的东西。老头知道他有这个本事,家里从来不买火柴,省钱。

    回到房间,老头已经缩到床-上睡着了,鼾声如雷。

    五十年来,他都是一个模样,治病救人,吃饭睡觉,没有大悲大喜、癫狂躁郁,平静淡泊得似一潭深水。

    他走过去,替老头盖好了被子。

    窗外的月色亮起来,落在他的左手腕上,一串乳白色的圆珠手串,荡漾着幽蓝的光。

    他看着这串石头入神,除了老头,就是它陪自己最久了吧。从他自墓地醒来时,这串石头就在他的手上,无论如何也摘不下来。并不是手串勒得太紧,而是摘下来之后不到半秒,它又会出现在原来的位置,不论你将它扔到多远的地方,它还是会出现在手腕上。

    它跟他,像是一体的。

    4

    一个月之后,老头真的死了。那一天,没有太阳,初冬的寒气刚刚冒出来。

    老头死在睡梦里,安详得很。

    头一夜,他给睡姿不对的老头盖被子时,老头还醒了一次,睡意朦胧地望了他一眼,没说话,只伸出一根手指,在他额头画了一个“一”字。

    然后,老头翻了个身,打起呼噜,从此再没有醒来。

    他把老头埋在院子后头那棵最老最粗的树下,立了一块粗陋的石碑。

    石碑上刻了一行字——一个老头躺在这里。

    不过在这行字的旁边,还有一行比蚂蚁大不了多少的字——如果你看清楚了这行字,说明……你踩到老头我的脚了!还不闪开!

    这是老头很早很早之前就嘱咐过他的,说他死了之后,墓志铭就这样写,无需标榜功绩,亦无需悲悲切切。

    暮色之下,山风树叶合奏出沙沙的声响,会黑的石碑就像老头平日里穿戴的衣衫,极不显眼。

    他在墓碑前站了很久,目光在墓志铭上反复,最后,笑了笑。

    只有老头这样的人才会干出这样的事吧。他一辈子乐呵又疯癫,为了哄怕苦怕疼的小孩吃药施针,他会拿锅灰把自己涂成大花脸逗孩子开心,分散他们的注意力;被瘟神笼罩,已经被划为禁区,只等官府一声令下就要被焚烧殆尽的村落,所有大夫都躲得远远的,只有他跑进去;当然也有救不回人的时候,死者家属悲痛欲绝之余,拿他做发泄对象也是有的,他额头上的一道疤,就是被失控的死者家属拿石头砸到。他居然都不躲,只说一句已尽力,节哀,便捂住伤口离开。

    这个老东西,用各种事实证明着他的“淡定”。可是,一个有知觉有情绪的人,又怎能做到时刻如此?太难。就连不是人的他,也办不到。

    又或者,这里头有什么诀窍,而老头一直没有告诉他?!反正,老头没告诉过他的事情有好多,包括他的身份,包括临死前在自己额头上写的“一”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到老头入土,他只知道他姓孙,甚至连这位“老师”的全名都不知道,其余的就更不用提了。于他而言,老头只留给他一身医术,一个葫芦,便再没有其他。

    回到院子,收拾起单薄的包袱,然后像老头一样,把那葫芦挂在腰间,再背上药箱,他走出了院子。

    没有通知任何人,只是觉得,应该出去走走了,随便去哪里。

    从现在开始,他也是一个大夫了吧?!

    5

    外头的世界,也很不好呢。今天推翻了皇帝,明天又有人复辟,后天又有人出来抵抗,走到哪里都是枪炮的声音,随时都能看到雄赳赳气昂昂的游行队伍,反对这个,反对那个,走在最前面的,多是极年轻的面孔。你争我夺,血流成河,也是各个城市里常见的景象。所以,根本不愁没有患者。

    他的诊金历来收得微薄,这是老头跟他说的,救回一条命,抵过千万金,诊金什么的,够一日三餐就行了。

    认识他的人都叫他第五大夫,许多人都说他的姓名怪有趣的,一些调皮小孩还会问他,是不是他的哥哥姐姐叫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他总是认真地回答:“我没有兄弟姐妹,独来独往。”

    他始终不及老头幽默。

    时局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平静,反而越来越乱了。烽烟处处,群雄并起,谁都想在这片土地上割下最大的一块肉,不管要为此付出多少人命代价。

    他的医术,已经足够他将一帮庸医远远甩在后头,即便他还是不能从一片树叶中剥出完整的叶脉。

    老头说他一日不能成功,就一日不能出师,这话是逗他玩儿的吧。看看所有被他就回来的人,哪一个不是对他千恩万谢,哪一个不是一口一个“神医”?

    腰间的葫芦,已是“悬壶济世”的代言者。他看过这个葫芦无数次,它还是个葫芦,并没有半分与“医道之精华”有关。老头又在瞎说!

    独行世间已近数十载,他厌烦了永无休止的炮火,厌烦了总是在一片血肉模糊里替人取出大大小小的弹片。空气里刺鼻的火药味道,让他咳嗽不止,对于病患的感激,也不像起初那样欣喜。

    于是,他收拾起东西离开,这次,他往更远的地方走。

    海洋的另一边,人类也变了模样,白色的皮肤,金色的头发,连眼睛都是蓝色的。不知道老头来没来过这样的地方,不过就算他来,只有咖啡没有烧酒的日子,也很难熬吧。

    他的脸孔没有变化,变的只有头发与衣裳。没了村头的老王,他再也没剪过平头,自由生长的头发一旦过了肩膀,他就拿剪子随便的剪短,这让他的脑袋总是像一只乱糟糟的刺猬。在这座被称为London的城市里,不兴唐装长衫,男人们都穿着笔挺的西装与皮鞋,连当医生,都要一种被称为“行医执照”的玩意儿。

    他不需要这些,他只需要一个可以吃饭睡觉,足够摆开一张长桌的地方就够了。

    街角开杂货店的李太太,把杂货店楼上的房间送给他住,不收租金。

    那一年,探亲回来的李太太与他搭同一条船往大洋彼岸,染上了严重伤寒的她,差点被作为病原体扔进大海,船上的洋人医生并不太将一个中国平民的性命当一回事。是他从几个无知的野蛮人手里,抢下奄奄一息的李太太,花了三天时间,将她自死神手里拖了回来。

    救命之恩,只提供一个住处,李太太觉得十分不够。尽管她与丈夫经营的杂货店赚不了多少钱,可她还是想尽可能多的给第五篇一些报酬,但是全部都被他拒绝。他说,有个栖身之地,一日三餐,已经足够。

    从此,他成了一个住在杂货店楼上的、没有行医执照的“医生”。来找他的人,多是同乡,很多是李太太带来的。在这个小小的圈子里,他依然是“第五大夫”,依然是“神医”。

    那个葫芦,被挂在窗边,有点无聊地从雾沉沉的玻璃上眺望外头的景色。

    如果那个微雨的下午,李太太没有将那个年轻美貌的女-人领到他面前,或许,后来的事都不会再发生了。

    6

    “烧退了!”

    华丽舒适的房间里,年轻的卡特夫人抚着不足三岁的女儿的额头,又看了看温度计,惊喜地对第五篇说。

    “嗯。那就好。”他收拾起药箱,又交给她一小包药粉,“温水调服。三天之后当无大碍。”

    “为什么你可以做得到?”孩子的母亲接过药包,湛蓝的眸子不可思议地盯着这个衣衫朴素的异乡人,“我父亲与他的同僚们,用了各种方法都无法让洛丽娅退烧。”

    “药不对症,自然无用。”他背起药箱。

    “请等一下。”她从床头柜里拿出厚厚一沓钞票,放到他手里,“谢谢你。李太太确实没有说谎,你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医生。”

    他从钞票里抽出两张,叠好放到衣兜里,剩下的全部放到桌上:“告辞。”

    这时,房门突然被粗暴地推开,一老一少两个英国男人冲进来,年轻的那个,一上来便抓住卡特夫人的手腕咆哮:“你疯了?!找这样的人来给我们的女儿治病?神啊,要不是罗伯特及时来诊所通知我,我简直想不到你会蠢成这样!”

    年老的男人打量了第五篇一眼,皱紧眉头:“安妮,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可能害死洛丽娅?”

    第五篇看也不看这两个男人,转身离开。

    “站住!”年轻男人松开卡特夫人,一个箭步挡在他面前,“我是洛丽娅的父亲,也是格瑞林医院的副院长,现在不能让你走,如果我女儿因为你的原因有什么闪失,你是要承担全部责任的!”

    “查尔斯·卡特先生,还有我尊敬的父亲,”卡特夫人冷冷地开了口,“你们为什么不看了洛丽娅之后,再来决定要不要对我请来的医生无礼?”

    老人一愣,这才从愤慨中清醒过来,上前检查熟睡中的外孙女。很快,他微微张开嘴,一脸诧异。

    “烧退了……脉搏与心跳都很正常。”老人抬起头,用惊喜但又有一点不情愿的语气,对那个叫查尔斯的男人说道,“洛丽娅没事了。”

    查尔斯不信,直到他亲自为女儿检查之后,才愕然地抬起头,不知该说什么。

    “对不起,让你受到这么粗鲁的对待。”卡特夫人走到第五篇面前,诚恳地向他道歉。

    第五篇摆摆手,转身走出了房门。

    “那个中国人是谁?”回过神来的查尔斯问他的妻子。

    卡特夫人笑笑:“那你应该去问你忠心耿耿的罗伯特,他最擅长的,不是替你监视我的一切么?!”

    “你……”查尔斯恼-羞-成怒。

    “这些是他留下的吗?”老头子拿起第五篇留下的药粉,放在鼻子下嗅了嗅,对查尔斯说,“带回医院去化验一下,看看是什么成分。”

    从头到尾,除了卡特夫人,其他人的重点都不在洛丽娅身上。

    离开-房间之前,查尔斯低声对妻子道:“今晚的慈善晚宴,你与我一道赴会。出席这个晚宴的全部是医学界的翘楚,还有好几位是皇家医学会的首脑成员,你放聪明些,与我一起好好应酬。”

    房门“砰”的一声被关上,卡特夫人面无表情地坐到床边,轻握着女儿的手,梳妆台上的镜子,映着她略显憔悴,却依然娇好的容颜。

    安妮·斯图尔特才是她的本名,而斯图尔特一家,是这个城市里最耀眼的一群,从她的曾祖父开始,每一代都是济世救人、伟大高尚的医生。到了她父亲这一代,更是成为了最有名的格瑞林医院的院长。而她自己,也曾是医学院里少有的女高材生,只是还未能完成学业,便匆匆嫁给了查尔斯,成了年轻的卡特夫人。原因很简单,也很不堪,没人知道有着光鲜职业的父亲,是一个不折不扣病态的赌徒,地下赌场吞掉了斯图尔特家的大半家产,如果不是与卡特家联姻,斯图尔特家早该宣布破产。靠做木材生意起家的卡特一家,虽然富甲一方,却始终不被上流社会接纳,如今出了一个学医的儿子,不止娶了医界名家的女儿,还当上了格瑞林医院的副院长,卡特家终于有扬眉吐气的感觉了。

    一个有名无财,一个有财无名,取长补短,彼此心照不宣。安妮还记得,自己是在老父亲声泪俱下的哀求里,才被迫同意嫁给那个只在照片里看过一眼的男人。

    三年过去,查尔斯在事业上越发顺风顺水,连全国最权威最标榜医生价值的皇家医学会,也将他列入了新一轮的候选会员名单。

    安妮轻轻叹了口气,起身从衣柜的角落拿出一个木匣子,坐到窗台前。傍晚的余晖晒到打开的木匣里,一把薄薄的手术刀,依然闪亮锋利。

    这是她从学校里带回来的,唯一的纪念品。她的梦想,一直是成为一名优秀的大夫。可是,梦想最终成了一场梦。如今的卡特夫人,只是卡特先生身边的一个陪衬,生儿育女的工具。他不需要她做任何事,只要她随时配合自己,在外人面前做出夫妻恩爱的样子,让他更加确立一个良好的公众形象,就足够了。

    她拿起冰凉的手术刀,试着在空气里比划了几下,最终还是将它重新关进了匣子里。

    7

    卡特夫人成了李太太杂货店的常客。她每次来时,都戴着鸭舌帽,穿着西装皮鞋,金色的长发仔细挽起来塞-进帽檐,晃眼看去,就是个俊俏的少年。

    她来的唯一目的,就是跟在第五篇后头,像个好学的小学生一样问长问短,一边问,还一边拿小本子记下来,包括人体-穴-位图,她都仔细画下来。这些来自异国的神奇医术,常常令她惊叹不已。

    对于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女学生”,第五篇不喜欢,也不讨厌,只要她问,他就会一五一十地回答,如何分辨草药,如何对症下药。总之,老头给他的本事,他都如实教给了她。她在医学院里学到的知识,也是第五篇未曾接触过的,作为一个肄业的医学院学生,她也很乐意将她所知道的东西,传授给第五篇。

    一连数月,他们之间的对话,从来都只与医术有关。可是,你来我往,互相切磋,倒也不太乏味。有一次,这个女-人还带来了一部笨重的相机,非要与他合影留念,他拗不过她,与她并肩而坐,对着镜头,怎么也不好意思笑出来。

    到了后来,如果她一连几周都没有出现,第五篇发现自己会情不自禁地朝窗外张望几眼。

    这个志同道合的女-人,似乎成了他平静生活里的一个习惯,他习惯她拿着笔记认真倾听的姿态;习惯了她拿着药草往嘴里塞-,忍住怪味咀嚼的样子;习惯了她的皮鞋,踩在木制楼梯上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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